地区: | 祁阳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上午8:00 -12:00;下午15:00-18:00;冬:上午8:00 -12:00;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746-3222672 |
地址: | 湖南省祁阳市浯溪中路51号 |
机构设置
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政工人事股(岗位培训办公室)
计划财务审计股
政策法规和执法稽查股(信访室)
建筑业管理股(安全生产股)
综合验收股
城乡建设管理股(扶贫工作办公室)
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住房保障股)
人防通信工程股(人防宜教股)
职能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督查督办;负责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综合调研、政务信息、新闻宣传、重要文稿的起草和会务组织;负责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办公平台管理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文印收发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值班应急、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综治维稳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城建档案工作。
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登记及程序性审查;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分办、跟踪催办及证照的发放登记;负责行政审批案卷资料的收集、归挡和移交;负责局机关行政审批事项政务公开和信息统计工作
(二)政工人事股(岗位培训办公室)
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及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才引进、人事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党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和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的考核发证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计划财务审计股
负责局机关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审核;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的收取、使用和监管;负责局机关会计日常核算:负贵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建计划报批和国有资产监管。
(四)政策法规和执法稽查股(信访室)
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管理和清理;负责局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民事诉讼;负责市本级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地产业、建设工程的稽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本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和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
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信访交办事项;负责市长热线和网络诉求的处理与回复及局领导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的受理与交办。
(五)建筑业管理股(安全生产股)
负责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权限范围内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机构等)的质量安全及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城区规模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检查;负责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认证、评先评优工作;负责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项目推广及科技进步;负责新材料、新科技、新艺的推广应用.
(六)综合验收股
负责拟订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市建设工程设计评审、推广和竞选;负责市城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多图联审";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负责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全市建筑业、市政业、房地产业等项目竣工验收有关规范性文件和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许可、阶段性验收及竣工后的综合验收和备案工作。
(七)城乡建设管理股(扶贫工作办公室)
负责拟订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市城区历史文化建筑普查和认定工作;监管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资金;负责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进行督促、调度和监管;负责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结)算的审核;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
负责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协调和技术审查;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负责拟订全市村镇建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初审报批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工匠培训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给排水(含二次供水、直饮水)、污水等项目招商引资、立项、环评、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负责全市供水行业管理的指导。负责城区城市供水(含二次供水)规划和监管。负责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行业管理的指导。负责城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的规划和监管。负责城区排水许可管理。负责城区的供水、排水管网堵塞与井盖破损等投诉,并按要求负责分类交办处理。负责指导乡镇供水设施和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负责组织开展乡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市示范镇(村)、中心镇建设工作;承担传统村落等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初审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乡镇建设统计工作;负责驻村帮扶工作;组织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
(八)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住房保障股)
负责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开发的综合监管(包括房地产开废企业资质等级审查和报批,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及项目开发人变更的审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的检查,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和住宅小区的综合验收),培育和发展城市商品房销售市场,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行为;负责房产交易及租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区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和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区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网签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区危房鉴定和危房改造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与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结构鉴定机构资质、执业人员和方案的审查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城市和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城市和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物业管理等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建设及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审批全市前期物业协议选聘管理事项,监督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审核工作;指导乡镇住房保障、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
(九)人防通信工程股(人防宣教股)
负责组织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方案的制定、修订并督促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教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及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全市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战时协助领导实施人民防空组织指挥,负责播放防空警报和保障指挥通信畅通;
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的立项审批、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查、竣工验收认可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和指导全市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开发利用.
负责人防信息综合、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监管人民防空国有资产;负责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民防空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督促检查其落实执行情况;负责起草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执法监督检查;依据相关授权,依法查处人民防空违法违规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负责人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订人防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防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清理工作,承担人防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