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舞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夏 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 冬 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 |
电话: | 0395- 7136535 传真:0395- 7136535 |
地址: | 漯河市舞阳县人民路东段 邮编: 462400 |
畜牧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持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县畜牧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畜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畜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畜牧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组织制定全县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县有关畜牧、兽医、兽药、饲料管理规定和办法;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参与全县涉牧财税、金融保险、进出口政策意见的制订。
(三)负责畜禽养殖、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管理工作;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保护和综合利用。
(四)指导全县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加强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发,推广畜禽新品种。
(五)负责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六)负责全县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全县畜禽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负责全县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七)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兽医卫生的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指导奶源基地建设、奶牛遗传改良、奶畜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
(九)负责全县畜牧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十)承担畜牧业的监测、预警和行业统计工作。依法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十一)组织制定全县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组织实施畜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畜牧业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县畜牧兽医科技推广队伍建设管理;负责畜牧业服务体系的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指导全县畜牧业技术推广、监测检验、监督执法等体系建设。
(十三)扎实推进双汇产业化项目工程,提升全县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十四)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防疫检疫股
拟订动物防疫、检疫有关地方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并组织落实;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管理工作;承担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和指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指导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归口管理畜牧兽医技术支持机构;承担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兽药发展规划;负责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兽药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拟订兽药质量监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应急管理预案、应急处置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承担突发重大应急事件处置;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应急管理的政策、规划和建议;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负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信息化指挥系统建设和县级重大疫情应急指挥平台运行和管理工作;开展应急管理信息收集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县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和应急储备资金、应急物资管理及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日常应急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工作;负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伍和技术专家组建设管理;承担县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办公室(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
拟订并实施畜牧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信息、财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以及党群和计划生育等工作;承担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和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全县畜牧业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畜牧科技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并实施畜牧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参与提出扶持畜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保险、进出口有关政策意见;指导、监督系统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全县畜牧业投资项目经费及专项事业经费;承担畜牧业投资和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承担畜牧业外资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和行业审计;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拟订畜禽屠宰地方管理办法草案和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技术鉴定等活动。
(三)畜牧综合股
指导全县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负责畜牧业发展有关规划实施工作及种养业协调发展;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畜禽新品种培育和推广工作;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和行业统计工作;拟订全县奶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奶源基地建设、奶牛遗传改良、奶畜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制定全县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和技术推广规划;负责双汇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制定全县饲料工业发展意见、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饲料产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负责饲料行业质量的管理;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组织实施饲料行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负责饲料生产环节中添加违禁物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饲料产品和牧草种子检测抽检计划;指导饲料企业执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饲料工业统计工作;负责饲料工作的对外联络、协调等工作。拟订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综合协调从畜禽养殖环节及食用畜禽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全县畜牧、兽医、饲料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风险监测计划;组织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负责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协调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的整治规范工作;指导全县畜牧系统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