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民政局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党建工作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机关文秘、机要保密、督查督办、档案、安全、信访、稳定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起草相关综合性文件草案;承担机...
机构信息
地区: 临颍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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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电话: 0395-8861430
地址: 漯河市临颍县人民路中段 邮编:462600
详细介绍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党建工作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机关文秘、机要保密、督查督办、档案、安全、信访、稳定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起草相关综合性文件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人口计生、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调查研究;负责有关表彰活动;组织协调系统平安建设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办相关新闻发布和民政宣传工作。

    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中央、省、市和县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政府购买服务落实工作。

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民政干部相关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负责群团工作。

二、社会治理股

严格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条例和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了公益目的,利用非国有资产捐助举办,按照其章程提供社会服务的非营利法人)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社会组织评估以及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担县农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社会福利股

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协调推进特困老人供养、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和城市独居老人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老人供养和养老机构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意见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研究提出解决关爱服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建议和意见;承担全县收养儿童工作。

拟订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残疾人权益保障保护意见并指导做好相应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残疾人特殊教育和康复工作。

协助管理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意见,指导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指导推动建立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记录、志愿服务评价和志愿者管理制度;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同有关方面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四、社会救助股

拟订社会救助方案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工作,承担中央、省、市、县财政投入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全县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工作。

五、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股)

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意见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街道)及以下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初审报批工作;负责跨乡镇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界勘定和界线、界桩管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乡镇区域间的行政边界纠纷;负责行政区域界位、道路(街、巷)、自然村等居民地、专业区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标志的设置、维护和管理;承担县政府地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地名档案、行政区域界线资料管理及公开出版的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承担县政府地名办公室、县政府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推动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意见;拟订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全县婚姻登记和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对经营性公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指导全县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六、临颍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一)办理婚姻登记;

(二)补发婚姻登记证;

(三)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四)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

(五)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七、临颍县殡葬服务中心

(一)做好殡葬改革及惠民殡葬的宣传工作;

(二)加强殡葬职业教育、殡葬岗位培训;

(三)协助主管部门搞好殡葬执法检查,对来信、来访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四)掌握全县殡葬改革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死亡火化人员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丧事办理、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等日常工作。

八、临颍县救助工作站

(一)负责本县籍流浪乞讨人员的交接及异地流浪乞讨人员的护送工作;

(二)帮助因被盗、抢、寻亲无果、务工不着的受助人员办理临时性协助返乡救助;

(三)负责对救助对象的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对救助对象随身所带物品的保管工作;

(四)对查找不到个人及亲属相关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托养服务救助,并协助主管部门定期对托养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五)协调医疗部门对“流浪危重病人”进行救治及愈后安置;

(六)通过网络寻亲、DNA、人脸比对等技术手段为滞留人员寻找亲属、查找家庭住址。

九、临颍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一)宣传贯彻执行社会福利政策;

(二)收集整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致单亲和孤老、残疾人“两补”申请资料,协助做好审核审批工作,规范档案管理;

(三)按照标准及时发放孤儿养育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和艾滋病生活救助金;

(四)协助主管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协助主管部门指导和检查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好儿童关爱保护活动。

十、临颍县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

(一)宣传贯彻执行城乡低保政策,协助主管部门拟定城乡低保工作方案;

(二)指导、督促乡镇(街道)的城乡低保工作,组织开展城乡低保的调查、复查工作;

(三)做好涉及城乡低保工作的来信来访、政策咨询。协助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城乡低保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四)组织实施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等低保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做好城乡低保的数据汇总、统计上报、信息核查比对和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

十一、临颍县慈善总会联络中心

(一)募集善款。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接受海外慈善组织和友好人士的捐赠,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质帮助和精神帮扶;

(二)赈灾救助。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接收、分配通过本会捐赠的赈灾款物;

(三)扶贫济困。组织各种社会活动,搞好扶贫开发项目,资助困难群众,开展扶贫救济工作;

(四)慈善救助。按照本会的宗旨和捐赠者意愿,开展安老、抚孤、助残、助学、助医、助困等多种慈善救助活动及重大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救助;

(五)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社会慈善公益援助事业;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六)组织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意识,探索具有临颍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途径;

(七)开展交流与合作项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加强与国内外慈善机构的交往与合作,帮助他们策划和实施在我县的慈善救助项目,推动我县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

十二、临颍县养老服务中心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老年人福利的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二)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负责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的信息统计、复核上报和资金发放工作;

(三)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审核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指导服务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协调、组织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十三、临颍县民政执法大队

(一)宣传贯彻执行民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止和处理违反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十四、殡仪馆

(一)宣传贯彻执行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做好全馆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及业务培训,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殡葬改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为丧户提供遗体接送、冷藏、整容化妆、火化等服务;

(五)为丧户提供召开追悼会有关服务;

(六)为丧户提供骨灰盒等其他丧葬用品的供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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