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襄城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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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令时 上午8点-12点 下午3点-6点 冬令时 上午8点-12点 下午2点30分-5点30分 |
电话: | 0374-3762230; 0374-3765369 |
地址: | 许昌市襄城县麦岭镇人民政府南院(原计生办院内) 邮政编码 :461709 |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级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承担乡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同时承担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乡镇应急和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承担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公开等工作;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经济综合管理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财政预算等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做好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负责辖区内村组“三资”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深化农村改革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制定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县有关措施意见;研究制定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做好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相关的其他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措施意见;研究制定和草拟乡镇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做好社会事务、扶贫开发相关的其他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信访办公室)
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持续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和反邪教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并及时调处;负责辖区内法制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服务和支持;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政法、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协调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相关的其他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各派驻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推动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与县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指挥调度辖区内派驻执法机构进行联合执法的运行机制;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负责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各类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协调做好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业农村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
主要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管理和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流通、畜牧水产、水利、林业、农村能源、农教科等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承担乡镇、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工作;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协助做好城镇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的实施工作;协助做好城镇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协调做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城镇管理等相关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党政综合便民服务
机构权责:配合做好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负责高龄老人补贴审核。负责养老服务工作,农村五保供养的初审、核销。负责开展特困、低保、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孤儿、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等生活保障和申请受理、查验审核。负责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受灾生活救助、自然灾害受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等工作。负责城乡居民、企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管理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工作。负责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岗位补贴审核、就业援助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相关工作。负责医疗救助申请和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受理、调查审核。负责审核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工作,负责城镇家庭佳房救助审核。
(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机构权责: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做好流浪犬、猫的控制、处置和捕杀,农村地区饲养大只的防疫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农业机械管理和服务。负责组织实施村庄改厕工作。配合做好农村耕地保护和补贴发放工作。配合做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配合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配合做好农业保险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农药、肥料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对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配合做好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与动物强制免疫工作。配合做好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节约用水以及水生态保护等工作。配合做好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配合做好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登记和出具婚育证明。病残儿医学鉴定申报核查负责传染病预防监控、群防群治和公共卫生工作。负责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生育证初审、登记,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负责“红十字”会工作。配合开展献血工作。
(三)综合文化中心
机构权责:负责开展理论宣讲和信息发布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负责公民道德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工作。负责文明行为促进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配合开展“扫黄打非”各项专项行动。配合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开展奥情处置、引导。负责全民健身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基层综合性文化建设服务工作。负责推动乡村文化健康发展、活跃群众文化艺术生活。
(四)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机构权责:负责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抗震设防的管理服务。负责乡村道路建设规划的编制、养护、绿化、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城镇容貌、环境卫生管理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城镇绿化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环境监管、污染源普查和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配合做好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配合做好环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配合做好城镇停车设施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乡镇人防工程建设工作。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初审负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及后期管理,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负责推进移风易俗相关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
(五)退役军人服务站
机构权责:负责做好民兵、兵役、兵役登记等工作。负责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负责对单位拒绝建立或者擅自取消民兵组织,拒绝完成民兵工作任务的处罚负责退伍复员军人身份认定、农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受理审核、进入光荣院退养审核.负责做好双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