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襄城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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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令时 上午8点-12点 下午3点-6点 冬令时 上午8点-12点 下午2点30分-5点30分 |
电话: | 0374-3893326 |
地址: | 许昌市襄城县双庙乡新村 邮编:461705 |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委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社村委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 党政办公室
及时了解并向乡领导准确提供乡属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情况;协调乡属各部门之间有关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了解和掌握全乡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情况,为乡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负责乡党委、乡政府工作报告、会议报告及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为乡领导提供优质高效的秘书服务;负责乡党委、乡政府全体会议、班子会议和专题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承办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和各村、各单位的请示、报告,制发乡委、乡政府各类文件,并及时做好催办、归档、调阅工作;负责各种会议、文件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协助乡领导同志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做好乡政府与各单位联络协调等具体工作;管理乡机关的行政、后勤,负责办公场所维修、车辆管理、保卫、卫生、绿化和生活福利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统侨、广播电视和民政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抓好全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民精神文明意识;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政法工作;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服务和科技兴农活动,提高全民科普文化知识;加强教育工作的督导,抓好中小学和学前的教育工作,全面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扫除文盲现象;负责管理全乡社会文化、广播、医疗、卫生等工作;负责拥军优属、抚恤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民政工作,具体抓好农村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农村五保户、殡葬改革等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全乡产业结构调整的制定和实施,指导全乡发展外向型经济;拟订全乡工业发展规划,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推进全乡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协助做好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上报;加强同上级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帮助企业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问题,协助兑现优惠政策;负责协调全乡工业、商贸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监督检查工作;做好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四、文化服务中心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发展文化事业的方针、政策,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和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整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丰富农村、社区文化生活;负责本乡电影放映、广播电视管理与服务,负责电影广播电视设备的正常维修与管理;负责本乡范围内科技知识宣传、普及及推广应用,搞好大众科普知识培训;负责开展农村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农民健身活动;负责村、组文化室开展活动,管理村、组广播电视接受点工作;负责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广播影视等工作;完成本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制定好发展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水利水保、农机等事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为本乡开展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开展技术培训;负责农作物病虫草害及农业灾害监测并开展防治和救灾。负责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负责本乡范围内林地、林木和野生动物等资源的管护管理和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林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业的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大力发展林业经济,提高生态效益。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毁林案件;负责实施本乡范围内水利规划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开发规划,负责灌溉工作;负责本乡范围内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负责引进、实验、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负责做好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负责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协助做好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宣传贯彻村镇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乡镇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前期基础性工作;负责辖区村民建住宅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按规划选址、定点的技术性工作;负责辖区村民建住宅使用耕地,以及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和建设的审核报批前置技术性工作;做好辖区内市政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
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
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本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及时收集、管理有关资料,负责信息上报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政策咨询、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协调本辖区有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优惠奖励政策、困难家庭救助、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制约机制与激励机制,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负责业务培训和指导,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社会劳动保障所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本乡劳动力资源和用人单位发展情况,制定本辖区内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规划;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转岗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开展职业介绍、组织劳务输出、提供就业岗位和用工信息;协助做好登记、发放各类证、卡。 协助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有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农村养老等社会保险工作,承担本乡内企事业单位退伍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督促各用人单位建立合法规范的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积极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