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鄢陵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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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
电话: | 0374—7105599 |
地址: | 许昌市鄢陵县学府路西侧 |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空间暨人民防空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并协同实施。
(三)监督管理全县人民防空设施建设、维护和使用。
(四)监督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需要防护部分的管理。
(五)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执法监管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护工作,组织拟订修订城市人民防空袭方案,指导拟订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演训。
(七)指导开展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
(八)开展人民防空日常战备工作。
(九)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十)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研工作,推进人民防空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广。
(十一)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信息化体系能力建设。
(十二)负责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行动。
(十三)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十四)负责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人武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县人防办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审批、监督检查涉及人民防空防护内容的地下空间工程,对不符合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予以处罚、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