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董村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董村镇位于长葛市东部,距市区15公里。东与古桥镇相连,南与石象镇相连,西连老城镇、大周镇,北与开封市尉氏县洧川镇毗邻。董村镇党委下设党支部39个、党员1757人。辖区总面积约53平方公里,辖26个行政...
机构信息
地区: 长葛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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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 15:00——18:00(夏季)
电话: 0374——6681116
地址: 许昌市长葛市董村镇行政路18号邮编:461508
详细介绍
董村镇位于长葛市东部,距市区15公里。东与古桥镇相连,南与石象镇相连,西连老城镇、大周镇,北与开封市尉氏县洧川镇毗邻。董村镇党委下设党支部39个、党员1757人。辖区总面积约53平方公里,辖26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居委会,187个村民组,5.4万口人,4.9万亩耕地。下设七个党政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事业单位五个: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合文化中心、村镇建设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董村镇党委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搞好辖区内各村(社区)的工作,支持、帮助村民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4.负责编制和执行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领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建设活动,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7.强化公共服务,依法做好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8.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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