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临武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冬季)8:00-12:00; 14:30-17:30 (夏季)8:00-12:00; 15:00-18:00 |
电话: | 0735-6266313 |
地址: | 临武县水务局5楼; 邮政编码:424300 |
根据临武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职能,内设16个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0735-626631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建议提案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机关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谭美兰。
(二)人事股。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邝国钦。
(三)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承担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审批、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人:陈抒艳。
(四)政策与改革股。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蒋卫红。
(五)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改革工作。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人:龙响胜。
(六)产业发展规划股。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负责人:周淑娇。
(七)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承担局机关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人:邹亚军。
(八)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人:郭鹏。
(九)市场信息与对外交流合作股。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农业招商引资有关工作。承担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产业损害调查、农业援外项目实施、有关国际公约和协定执行等相关工作。承担协调管理有关国际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事务。负责人:雷秀庆。
(十)科技教育股(加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推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联系和指导农业相关协会工作。负责人:雷秀庆。
(十一)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安全利用工作。负责人:黄林。
(十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收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施、监测、追溯等相关工作。负责人:周仁众。
(十三)种业和种植业管理股(加挂“农药管理股”牌子)。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指导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安全、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县内植物检疫。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负责人:罗国勤。
(十四)畜牧兽医水产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县内动物防疫检疫。指导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工作。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申淑惠。
(十五)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监督农机作业安全。负责人:唐晓武。
(十六)农田建设与农垦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指导垦区现代农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