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农业农村局
(1)贯彻执行国家、省、许昌市和禹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制定农业开发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机构信息
地区: 禹州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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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00-12:00,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电话: 0374-8184908
地址: 许昌市禹州市禹王大道29号
详细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省、许昌市和禹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制定农业开发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管理、服务、指导全市农业生产。

(2)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参与综合运用经济调节手段调控市场,引导生产。

(3)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调节农村内部各种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管理、监督并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研究制定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制定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经营;加强农业信息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市场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5)贯彻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保护、农村能源、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农村可用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参与村镇建设规划。

(6)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组织实施国内外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民培训工作。办好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和农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劳动者素质;负责农业宣传,农民绿色证书发放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7)组织实施农业技术标准化和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制定主管产品的技术标准,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其它产品标准;负责农产品、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论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负责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市内植物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8)研究制定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实施。

(9)负责农业综合开发,旱地农业综合开发、农村扶贫工作,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0)管理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全市农业经济、技术交流全作事项。

(11)指导委(局)属单位的工作,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主管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学会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

(12)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情况综合和有关业务的协调。

(13)协调农口各单位和涉农部门的业务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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