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昌盛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网)
建安区昌盛街道根据建安区委、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辖区内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安全稳定等综合管理职能,统筹协调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加快转变街道经济发展职能,取消街道招商...
机构信息
地区: 建安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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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电话: 0374-5130288
地址: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昌盛路东段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院内
详细介绍

      建安区昌盛街道根据建安区委、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辖区内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安全稳定等综合管理职能,统筹协调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加快转变街道经济发展职能,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及相应的考核指标,将街道服务经济发展的重点向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领域集中,推动街道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

建安区昌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根据建安区委、建安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辖区内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安全稳定等综合管理职能,统筹协调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廉政建设以及党员教育工作,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3.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工作,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负责社区文化、科普、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工作;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4.按照职责权限做好城市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应急、防汛、防震、抢险和防灾减灾工作。

7.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关措施,制定经济发展规划、为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提供服务、做好税源培植、组织管理辖区第二三产业和公共资产管理等工作,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8.服务指导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发展规划,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区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9.完成建安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建安区昌盛街道设置5个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承担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同时承担党工委、办事处、人大工委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街道应急和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

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承担街道党政内设机构、事业单位、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协助党工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统战、民族宗教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信访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持续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和反邪教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辖区的矛盾纠纷并及时调处;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服务和支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着力解决影响辖区内社会治安问题,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协调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负责群众信访等工作;协调与信访相关的其他工作。

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公共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养老、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街道、村(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有关公共设施和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障和规划利用;负责安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按规定权限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大数据、社区改造、创建、人防和项目管理等工作;协调与公共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流通、畜牧水产、水利、林业、农村能源、农教科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社区事务、社区财务公开、乡村振兴和扶贫等工作;协调与农业农村相关的其他工作。

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各派驻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纵向上,推动本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与区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横向上,指挥调度辖区内派驻执法机构进行联合执法的运行机制;代表街道办事处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负责联系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建设等单位做好环保、交通和治理“双违”等工作;根据赋权和授权情况,组织行使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市政管理、绿化管理、规划管理、无证商贩、占道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协调与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其他工作。

负责本辖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及辖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制定辖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辖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法律法规;负责辖区预防预警机制建设,统筹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完善辖区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平台建设,融合应急资源,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指导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配合上级开展灾害救助工作,负责减灾救灾统计上报和物资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协调与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工作。

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建安区昌盛街道设置5个事业单位:

(一)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

负责为辖区内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公共服务;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负责实施考核、评比;负责拟订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权限内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类事项开展初审、呈报服务,实行集中管理。

负责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提供就业再就业信息、培训信息、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公共就业服务;负责辖区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救灾和残疾人等民政公益服务性工作。

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经济综合管理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统计、财政预算等相关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做好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文化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通过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文艺手段,向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普及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工作;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振兴农村经济服务。

负责指导各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建设和文明实践活动开展;负责统筹本街道各级各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资源,为各项文明实践活动开展提供保障。

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区建设发展中心(卫生健康养老服务中心)。

负责社区规范化建设,分析社区发展动态,拟订社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工作,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发展和培育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建立社区居民自我管理制度,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实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负责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退役军人服务站。

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涉军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应急报告和应急反馈。

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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