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许昌市建安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扶贫办”)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职能转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健全区级指导抓落实、乡村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坚持全区统一的大...
机构信息
地区: 建安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电话: 0374-5111194
地址: 许昌市建安区镜水路兴业大厦北八楼
详细介绍

许昌市建安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扶贫办”)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职能转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健全区级指导抓落实、乡村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坚持全区统一的大扶贫工作格局,统筹协调、组织动员社会各方资源积极参与扶贫工作,全面提升扶贫质量和工作水平。持续抓好“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区扶贫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区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落实贫困退出机制,负责全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工作。

(三)统筹协调行业扶贫工作,动员组织推动社会扶贫工作,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工作。

(四)参与制定全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检查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贫困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考核、评估,负责区级项目库建设工作。

(五)指导全区产业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开发产业相关规范性文件,协同推进金融扶贫工作。

(六)协调指导全区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八)负责组织全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

(九)负责全区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

(十)参与开展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区级领导联系贫困村服务工作;承担区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扶贫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扶贫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舆情监测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负责全区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服务和财务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及区直相关部门年度脱贫成效考核工作;配合做好上级对全区党政正职履行脱贫攻坚责任的考评工作;负责制定全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方案及阶段性督查巡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上级扶贫开发督查巡查工作。

(二)规划和项目推进股。负责组织拟订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减贫目标任务分解;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管理;负责区级扶贫项目库建设;负责全区扶贫对象档卡管理;负责全区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扶贫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扶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扶贫开发系统审计工作;参与开展区域性扶贫开发和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开发产业相关措施,指导全区产业扶贫工作,负责重大产业扶贫工作的协调推进;协同推进金融扶贫和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三)行业和社会扶贫股。负责全区行业扶贫工作;协调推动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协助做好行业部门的相关考核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扶贫工作;负责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开展扶贫济困活动;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驻村帮扶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扶贫社会团体工作;负责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的办理及重点事项的核查工作;负责受理基层群众咨询;负责群众服务平台和举报投诉机制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扶贫信访和咨询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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