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宜章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电话: | 0735-3767781 |
地址: | 宜章县文明南路15号政务中心九楼(邮编424200) |
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年成立,由原宜章县人事局和原宜章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整合而成。位于南京洞辖区范围内,地址是宜章县政务中心九楼、八楼。法人代表是李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104人。
一、职责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组织、指导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工作。牵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县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贾落实国家、省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指导、管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监督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专业技术人才选拔与培养工作和吸引留学人员来宜(回宜)工作或定居的有关工作。组织拟定并推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落实有关保障机制。
(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全县农民工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职责调整。
1.将有关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
2.将有关军官转业安置等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将有关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4.将有关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管理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十五)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
9个股室:办公室、规划财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专家工作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农民工工作与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与工伤保险股、党委办公室(人事股)。
7个局属事业单位:县就业服务中心、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县人力资源考试院、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县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三、领导分工
李 辉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局全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曾逐中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考核、奖惩、调配工作,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才引进、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考试考务工作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和机关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试工作。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行政诉讼复议、企业改革改制、重大项目建设、党管武装等工作。
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人力资源考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邱 凌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规划财务。行政审批、档案管理、普法教育,市县绩效考核。意识形态、政务公开、宣传信息(网络宣传与舆情处理)、中心组理论学习。就业资金管理和企业解困、就业再就业和失业监测预警、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和职业能力建设。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劳动者职业培训管理、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及全县就业技能培训办班审批。就业援助、就业帮扶、高校毕业生和特殊群体就业,外国人来宜就业管理。乡村振兴战略、“民生大爱”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
联系:县就业服务中心。
邓 敏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优化经济环境;人社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史学习教育等党建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政工人事、局公职人员考核、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组织建设、教育培训等党务工作。信息网络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工作。城镇企业职工退休、遗属待遇审批;工伤认定。人大政协统战、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协助局长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分管:养老保险与工伤保险股、党委办公室(人事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
联系: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卡和信息服务中心;
曾二田 三级主任科员
负责: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资福利。疫情防控、统计、小康建设、“三创”、招商引资、综治信访维稳、禁毒、民调、矛盾纠纷调处、应急处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工会、青年、妇女、科技、农林水、计生等工作。
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专家工作股、工资福利股。
联系: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杨小波:四级主任科员
负责:劳动监察、劳动关系和企业薪酬制度改革。
分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农民工工作和劳动关系股。
四、办公时间、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县人社局办公室 0735-3767781
县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0735-3723166
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0735-3762007、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站0735-3722839、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0735-3759609)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735-3729338
县工伤保险中心办公室 0735-3712357
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0735-3729581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0735-388578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县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0735-3729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