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华龙区交通运输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实施全区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
机构信息
地区: 华龙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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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00-12:00 15:00-18:30(夏季) 14:30-18:00(冬季)
电话: 0393-4462719
地址: 濮阳市华龙区中原东路190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实施全区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制订全区农村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区农村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区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乡客运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区农村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拟订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和资金计划,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对国家和省、市、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养护项目实施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

(六)承担全区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区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负责全区农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区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负责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开展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制定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信访、宣传、外事、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工作;承办局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组织开展政策研究;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资、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监管、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

(二)华龙区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协调全区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三)规划建设股。负责研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并发布有关信息;拟订公路、水路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网络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承担行业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行业生态文明和节能减排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高速公路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高速公路发展规划;参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协调高速公路管理工作。

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全区农村公路、水路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等建设工程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利用外资、统计、信息、科技教育相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维护标志、标线管理工作;承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绿色通道及辖区高速公路建设的协调管理。

(四)运输管理股。承担全区农村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配合工作;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相关协调工作;全区营运车辆、交通枢纽、运输场站渔船检验等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车辆维修、企业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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