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赫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37)4426310 |
地址: |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南路98号 |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依法履行赫山区辖区内(除市直管中心城区范围以外)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履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职责。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实施上级制定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执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措施,并提出区级所有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九)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工作和联系辖区内地勘单位。编制全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辖区内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基础测绘。负责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根据区委授权,对乡(镇、街道)以及园区相关部门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四)统一领导和管理区林业局。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