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自然资源局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办文、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机要保密、信息报送、考勤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督查督办、编辑年鉴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
机构信息
地区: 桑植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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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00-12:00(上午);14:30-17:30(下午)
电话: 0744-6223324   传 真:0744-6236252
地址: 桑植县澧源镇老观潭社区新政府后栋 ;  邮 编:427100
详细介绍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办文、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机要保密、信息报送、考勤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督查督办、编辑年鉴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文稿的审核、印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外事及干部出国(境)相关工作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档案和技术档案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受理、交办、转送、复查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统筹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法规股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同等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听证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承担行政复议归口管理行政诉讼和行政裁决的有关工作

(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由县级承担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人员培训及上岗资格审查承办建设用地权籍及供地条件的审查工作指导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

拟订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基础测绘重大项目建立和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执行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信用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拟订地理空间数据安全保密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运用负责县本级地图审核、地图管理和地图市场监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提供地理位置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统一获取、处理、提供和应用承担全县地理空间数据汇集、共享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数据集中统一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湿地等资源和地理国情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四)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并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土地使用权收回等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土地供应年度计划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国有资产处置负责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拟订土地出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招标拍卖挂牌工作负责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及管理负责县土地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国土空间规划股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各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县本级“多规合一”工作承担“三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红线)、“五线”(红线、蓝线、黄线、绿线、紫线)的划定、优化调整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和提出用地规划条件工作负责全县空间规划数据成果管理参与信息平台维护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县级城市设计相关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特色旅游景观保护规划编制、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指导、核查、考核村庄、工业园区规划编制负责城乡规划市场监督管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组织拟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管理负责土地地类转用、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方案负责全县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

(七)建设工程股承担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审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实参与相关规划的编制与审查参与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参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管与规划核实

(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指导各乡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九)地质勘查管理股负责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全县地质工作监督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专项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监督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工作监督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十)矿业权管理股(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参与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发证矿业权出让、交易管理及审批登记工作负责全县采矿权、探矿权审批登记调处县级发证权属纠纷监督指导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督促相关矿业权人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负责矿业权的查封、过户等协助执行事项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配合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及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负责全县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及管理

(十一)征地拆迁管理股拟订全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制度、规定和配套办法指导和监督县级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相关工作负责对县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费用的统一审核组织协调处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的矛盾纠纷

(十二)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股牵头组织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对业务流程进行动态跟踪和研究牵头组织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负责电子政务系统窗口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统计和综合协调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做好“多规合一”在线审批与其他部门的业务对接负责优化经济环境工作

(十三)财务与资金运用股负责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使用、拨付及运用监督拟订部门财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和实施部门预决算和预算绩效评价负责政府采购(招标)的内部审计、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财政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核算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所属各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的统筹调配、处置等工作参与自然资源领域工程项目的预决算评审及财务验收

     主要职能: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按照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办法管理和监督县域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方案并组织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推进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主体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多规合一”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和“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利用及储备供应、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基础测绘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县级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配合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地质工作配合实施重大地质矿产专项勘查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设立和保护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数据库统一建设承担全县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和应用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负责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和补偿安置管理贯彻执行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制度、规定和配套办法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十五)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县人民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组织处理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并对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优化有关行政审批流程、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自然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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