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医疗保障局
汉寿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于2019年2月27月正式挂牌成立,局机关内设4个股室,下设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局机关行政编制7个,事务中心三定方...
机构信息
地区: 汉寿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8:00-12:00 14:30-17:30;8:00-12:00 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
电话: 0736—2337606
地址: 汉寿县芙蓉西路99号 邮编:415900
详细介绍

  汉寿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于2019年2月27月正式挂牌成立,局机关内设4个股室,下设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局机关行政编制7个,事务中心三定方案暂末定(原医疗保险处定编44个)。办公场所新设在龙阳街道芙蓉西路99号,5月11日正式搬入办公,8月份进行了人员职责分工的调整及岗位职能的优化,现有在岗人员51人,退休人员8人(含退养1人)。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七)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完善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常德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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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疗机构查询系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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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服务平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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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汉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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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汉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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