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自然资源局
(一)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监督管理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
机构信息
地区: 龙安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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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8:3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372--3392986
地址: 安阳市龙安区安彩大道西段路南
详细介绍

(一)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监督管理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按照职责权限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贯彻执行土地储备政策并组织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四)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五)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审查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六)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七)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管理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八)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管理区财政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九)承担全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指导实施。管理区财政出资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项目。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十)负责全区矿业权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核登记和转让审核登记工作。调处矿业权属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矿种的总量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矿产资源保护与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区级地质资料。

(十二)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规划勘察及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监管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及运行维护。

(十三)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承担全区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十四)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或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安排,对乡(镇)、街道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测绘执法工作及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十五)管理安阳市龙安区林业局。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安阳市龙安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用于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测算、认定工作;安阳市龙安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测算、认定工作。

2.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意见》(豫政办〔2018〕56号)执行。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审批服务股

3、自然资源调查和空间规划股

4、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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