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铜冶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机构信息
地区: 殷都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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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电话: 0372-5608212   
地址: 安阳县铜冶镇南铜冶村府前路1号
详细介绍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能

1、负责乡镇领导提供有关情况,针对重大问题开展综合调研,搞好综合协调,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2、负责婵真及机要文件的收发、登记、送批、传阅、分发、催办、落实,做好文书档案的管理和归档;

3、负责机关行政接待和后勤工作,负责机关机动车辆管理、食堂管理;

4、负责镇区机关信息化建设,做好网站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工作和日常管理、维护;

5、负责各类会议的安排、记录等公务活动,参与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

6、负责机关办公环境、值班、考勤等日常管理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办公室工作职能

1、协助镇党委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计划;

2、负责发展党员的日常工作,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结合本镇实际提出发展党员计划,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按发展程序具体办理有关手续;

3、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党费收缴和党内年报统计工作;

5、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6、协助镇党委做好村级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考察、任免等工作;

7、负责农村离职干部定补管理工作;

8、负责大学生村官的专项管理。考核工作;

9、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

10、完成好党委、政府交代的中心工作和上级组织部门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乡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要求,提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发展辖区企业,积极扶持规模企业及特色行业的发展;

4、负责辖区内企业改制工作,指导、鼓励企业加强技改投入和新产品的开发,指导企业搞好内部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5、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服务;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人的投诉工作;监测分析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指导和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协调和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运行中的问题;

6、协助有关部门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产品质量和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总结推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改革经验;

7、调研开发符合产业政策及资源优势的招商引资项目,并向外推介;

8、搞好相关报表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工作职责

1、促进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2、促进企业与高等学校合作培养人才,搭建产学研结合培养创新人才和高素质人才的平台,保持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可持续性;

3、编辑出版会刊和学术刊物及书籍,加强产学研结合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奖励等方式宣传产学研结合的成功典型,为产学研结合提供示范。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优抚对象申报和优待工作,负责发放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全镇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工作,负责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全镇防灾减灾工作;

4、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5、负责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6、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7、负责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殡葬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8、负责老年人。弃婴(童)、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9、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0、承办镇党委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乡村振兴办公室工作职责

1、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2、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交通建设等工作;

4、指导村委会自治工作;

5、发展组织农业经济活动,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6、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

7、负责扶贫开发工作;

8、研究制定乡镇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9、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城建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编制全镇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协助办理各村农民公寓建设的各项手续;

4、负责对公民公寓建设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对农房进行管理,组织拆除各类违法建设;

6、负责调查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7、负责建筑市场的管理;

8、负责全镇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9、负责在政策允许情况下,向上级城建部门申报危旧房屋的维修和其他报表;

10、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宣传文化办

1、全面负责宣传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订全乡宣传思想工作计划,抓好协调、检查、落实,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乡党委的重要决策。

2、协助镇党委研究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及时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状态,研究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问题、新特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按上级要求,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4、做好乡内外的宣传舆论工作,做好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的宣传和管理工作。逢全乡重大活动、节日、纪念日做好活动准备工作;对外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的联系,负责各类新闻媒体对我乡采访报道的管理和对外宣传稿件的审查工作。

5、组织开展全乡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

6、及时做好每年全乡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和有关宣传材料的征订与分发工作。

7、不断加强宣传部门的自身建设。

8、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社会治安综治中心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3、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4、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

5、组织、指导辖区内的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6、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7、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

8、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十、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镇范围内开展管理综合执法,具体实施管理综合执法事项。

2、负责镇内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管理执法保障,做好相关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3、参与镇内部门联动,配合镇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

4、按照镇政府的统一安排,参与全镇重大执法行动。

5、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退伍军人办

1、指导村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工作。

2、协助做好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服务管理工作。

3、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事务和退役军人舆情集、引导等工作。

4、协调落实优待抚恤、权益维护等政策性措施,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帮扶、项目推荐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针对性做好帮扶援助等工作。

6、协助做好军属、烈属、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事务性工作。

7、开展本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8、组织开展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活动。

9、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十二、党政便民服务中心

1、落实镇党委、政府交办事项,处理服务中心日常事务;

2、协调各驻中心成员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业务指导、业务协调和业务统计;

3、对各驻中心成员单位入中心的服务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提出办理要求、办理标准和办结时限;

4、按照“公开、 便民、 高效、廉洁” 的要求,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5、监督驻中心单位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搞好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调整不能胜任工作的窗口工作人员;

6、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

十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宣传贯彻国家对农业、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农业法律、法规。

2、种植业及特色农业技术的示范推广。

3、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及农业新机械,新机具的示范推广。

4、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预测、预报及防控。

5、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6、农田作业机械的管理维护。

7、农业技术培训工作。

8、培养农技、农机示范户和专业户。

9、完成镇(乡)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财政所

1、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

2、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

3、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

4、乡镇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

5、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十五、国土所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

2、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受理辖区内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申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

作。

十六、园区办公室

1、负责区域经济调控、组织经济和技术协作,综合协调、管理全镇的工业、经贸企业;

2、办理镇内国有、镇、村企业改革方案的论证、审核、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对各类企业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停产企业的资产管理、资本运作及欠付工资的兑付及职工的安抚工作,负责停产企业的涉及法律诉讼事宜。

4、搞好工会法人登记、年检,企业工会的组建和管理;

5、组织搞好企业标准、年检,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年检,项目可行性报告论证,组织标准普法、产品抽查;

6、承担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劳动争议调解;搞好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的管理服务;

7、负责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技改项目、农村经济收入及各种数字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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