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殷都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30:00-12:00:00下午:14:30:00-17:30:00 冬季:上午8:30:00-12:00:00下午:14:00:00-17:00:00 |
电话: | 0372-5139200 |
地址: | 安阳市殷都区梅东路北段 |
殷都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区文化、广电、文物、体育、旅游等方面的工作,为正科级,挂殷都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和殷都区文物局牌子。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文化、广电、体育、文物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全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体育、文物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体育、文物、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指导全区重点公共文化、广电、体育、文物、旅游设施建设,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体育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图书馆(室)、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中心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承办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五)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区“智慧广电”建设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六)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全区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举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支持体育彩票的发展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七)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八)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区文化艺术经营、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上网服务营业机构、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九)组织和监督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全区重大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的开发工作;指导全区旅游产品开发,培育和完善全区国内外旅游市场;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十)负责全区国际、国内旅行社及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行业管理;监督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执行情况;对全区导游进行动态管理,规范导游活动。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物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文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大遗址保护、古建筑保护维修、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文物保护项目;负责全区文物调查、勘探和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文物抢救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文物、博物馆、文物经营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拟定全区文物资源管理利用规划,做好全区文物单位的开放管理、保护利用工作,促进文旅融合;组织全区文物资源调查及申报,负责全区文物事业统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的推荐申报和规划、管理、保护、监督工作;编制全区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并监督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十三)指导、协调、推动全区文化产业、广播电视领域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推动全区文化、广电、体育、文物保护、旅游对外交流活动,组织全区重大文化、重大宣传、体育赛事、旅游推介等活动。
(十五)指导、推进文化、广电、体育、文物和旅游领域的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六)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对电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负责文物保护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管。
机构设置:
办公室、人事计财股、公共文化股、公共体育股、广电网络股(审批服务股)、文化旅游产业股、文物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