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岳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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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30-4222952 传真:0730-4132647 |
地址: | 华容县章华镇城兴街居委会迎宾南路041号 |
1.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拟订我县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工作,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等管理制度,对基本药物品种、管理、价格政策等提出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6.负责制定和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负责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7.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建议。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12.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负责卫生健康的援外工作。
13.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监督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14.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15.承担县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指导县红十字会、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7.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全县卫生健康综合性工作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承担综合性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负责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健康扶贫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医政医管与规划信息股(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医政管理、医疗服务监管工作;配合开展全县医疗设备的配置工作;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服务规范;负责全县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贯彻执行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组织对全县医疗机构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负责临床药事管理工作;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国防医疗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股(县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拟订全县重大疾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工作,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拟订全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全县血吸虫病防治的业务技术管理。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四)基本公共卫生与妇幼股。拟订全县基层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基层基本公共卫生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负贵全县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协助村(社区)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组织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
(五)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开展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相关文件拟定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有关法律问题的解释及法制宣传教育、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部门法律事务及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卫生综合监督,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健全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依法负责权限范围内行政许可事项,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
(六)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七)中医药管理股。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协同组织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药师承教育和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全县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协助全县中医医疗机构中药药事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工作;组织全县中医医疗机构实施中医药服务标准。
(八)老龄健康股(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措施。组织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包会县人口监利预鲁工作井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尔督保生育政康的落实督促落实农村郎分计切生育奖励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制度的组织实施。拟订流动人口卫生健康均等化服务措施并实施。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履行职能情况的指导与督办。组织开展全县计划生育统计和业务培训。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计划生有药具发放与管理工作。
(十)爱国卫生工作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健康华容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健康华容建设目标、任务、措施;协调推进营养健康工作。贯彻执行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和城乡环境卫生评价工作,组织推进健康村镇建设,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全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技术指导。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宣传与健康教有股。拟订卫生健康宣传规划指导全系统宣传网络建设,负责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银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二)财务股。负责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全县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合理配置资源,做好财政拨付资金使用的预、决算管理;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卫生健康财务管理规章和卫生服务价格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专项经费的安排、管理和使用;负责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计划财务工作,监督经费执行情况;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单位的运转能力、偿债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指标进行分析与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授权,负责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同级卫生健康经费预算的执行和决算审计,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十三)人事股。拟订全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及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承办卫健系统县级以上的表彰推荐工作;组织全系统援外工作;承担全系统职工的出国(出境)政审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老科协卫生健康分会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