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岳阳楼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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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作息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冬季作息时间) |
电话: | 0730-8802636 |
地址: | 岳阳市岳阳楼区湖滨街道孔家垄路99号南湖新区管委会三号楼 |
一、机关职能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 和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 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 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 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 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 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有关规划、措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 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企业、农民专业 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 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 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协调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 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 假冒伪劣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 查制度。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相关反垄断调查工 作。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 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 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 管理广告活动。协调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 为。负责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
(五)统筹协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国 家和省、市、区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 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整合执法队伍,会同有 关部门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 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协调查处违法案件。
(六)组织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规范专利、商标管 理基本秩序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 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 协调开展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 运用。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 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受委托组 织协调一般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缺陷产品召回相关 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 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 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依法负责纤维制品 质量监督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 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 全政策并牵头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牵头组织食 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 信息通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 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 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 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 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 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安全监督管 理。监督实施药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 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 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指导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的查处。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及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负责现代医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药品行业 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十三)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 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 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生产、经营 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 违法行为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 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十四)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实施化妆品 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 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药 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指导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备案、 检查以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 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 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 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 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完成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新闻宣传、会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党委会、局务会和局长办公室议的组织协调;承担安全保卫、保密、综治维稳、信访、后勤保障、政府采购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信用监管股。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规范化文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执法办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听证、应诉等机关法律事务。组织实施商事主体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工作;指导监管商事主体登记事项;组织指导商事主体提交年度报告;负责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
(三)登记注册股。按规定权限统一承担本局相关行政许可工作;承担本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统计工作,协助做好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全区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具体办理;根据授权,在区政务窗口统一承办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的结果公示。指导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和团建工作,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和团建工作;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区工委组织部门开展全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和团建工作。
(四)食品安全监管股(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协调重大专项行动,拟订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全区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及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办法,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参与食品安全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参与依法查处流通领域经销假冒伪劣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无证经营及违法食品直销、传销行为;责令食品经营者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对召回食品进行监督处理;负责全区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酒类食品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餐饮消费环节(含三小门店)、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进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和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参与依法查处餐饮环节经销假冒伪劣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无证照经营行为。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抽检结果及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产品、食品、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五)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标准,组织实施分类监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监督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上市风险管理,组织开展不良反应的监测等工作,依法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召回等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药源性兴奋剂等工作;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和抽样工作;监督落实医疗器械产品的法定标准和分类管理目录;监督化妆品卫生标准及技术规范实施。参与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负责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风险监测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特殊食品日常监管工作。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化妆品的监督管理、风险监测工作,承担和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负责实施和指导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参与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拟订并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抽检结果及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产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参与制定药品安全标准、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六)质量监督标准计量股。负责监督管理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拟订本区重点监督的工业产品目录;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仲裁检验、鉴定工作;监督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全区产品防伪工作;承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区农业、工业、服务业及其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业企业标准备案、工业产品标准登记的管理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的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的管理工作,推动组织机构代码的应用。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开展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参与依法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和计量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管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监督管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组织推广特种设备重大安全和节能技术成果。参与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七)市场规范管理股。承担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整治;牵头督促有关部门和市场业主做好农贸市场整治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组织指导烟草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依法查处市场交易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拟订知识产权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工作;指导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的执行;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指导知识产权登记注册、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监督知识产权交易;落实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及发展与监督的政策措施;承担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相关工作。参与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八)经济检查股。推进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市场监管热线和信息化平台整合,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承担本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申诉投诉举报工作。参与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九)财务股。拟订本单位预算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财务票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及年度预决算工作;组织基建项目方案的审查申报及预决算审查;承担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检查、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负责财务信息和统计、报表工作。
(十)人事股。负责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及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承担出国境人员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党员管理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负责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工会、妇联、共青团等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三、人员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李程:主持分局全面工作。
党委成员、副局长彭胜祥:分管政策法规,登记注册、信用监督管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非公党建、综合规划和科技信息化、质量发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口联系市局政策法规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非公党建办公室、综合规划和科技信息化科、质量发展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联系省特检院岳阳分院。
党委成员、副局长钟文:分管人事教育培训,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会、市场规范管理、安全生产、广告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方面工作。负责对口联系市局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工会、市场规范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
党委成员、纪委书记王志:分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党管意识形态、主题教育、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个体私营经济服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对口联系市纪委驻市局纪检监察组,市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工委、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党委成员、副局长余轶:分管价格监督管理,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打传办),反恐、禁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药品生产、药品流通工作。对口联系市局价监科、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科、药品生产指导协调科、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综合执法支队。
副局长刘芹:分管办公室(后勤),财务审计、抽检检测管理、深化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方面工作。负责对口联系市局办公室、机关事务中心、财务审计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抽检检测管理科;负责南湖新区中心工作;负责联点湖滨市场监管所。
党委成员、副局长邓峰:协助分管区食安办日常工作;分管食品安全协调,食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经营监督管理,酒类产销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举报、消费维权服务,深化卫生城市迎检方面工作。对口市局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安全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科(酒管办)、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举报科(12315中心)、市消费者维权服务中心;联点南湖市场监管所。
党委成员、副局长唐玮琦:分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计量,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对口联系市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计量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认证认可监管科、标准化科;联点求索市场监管所;协助文明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