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岳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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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电话: | 0730-8224552(办公室) 0730-8240614(信息中心) 0730-8882112(企业登记) 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730-8259186 |
地址: | 岳阳市青年中路72号 |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
(三)负责权限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计量器具许可管理。
(四)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五)依委托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十八)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十九)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二十)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二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二十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三)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二十四)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二十五)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二十六)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二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文明创建、综合绩效考核、信访维稳、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统一的新闻发布(新闻发言人)、宣传和管理工作。
(二)综合规划和科技信息化科。承担组织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指导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听证工作。负责指导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律法规规章的运用,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信用监督管理科。负责完善和组织推进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措施、办法的实施,组织指导和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市本级登记注册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五)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网络消费环境建设。
(六)广告监督管理科。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组织指导广告监督管理活动。
(七)登记注册科(非公党建办公室)。承担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业产品、计量、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广告发布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八)市场规范管理科。承担规范集贸市场、农资市场、重要商品市场经营秩序职责。组织开展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动产抵押的登记工作。深化开展文明城市建设。
(九)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组织指导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打击传销和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协助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十)价格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突发性市场价格异动应急监管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
(十一)投诉举报科(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承担指导全市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涉及消费投诉的信访处理,调解消费争议。
(十二)质量发展科。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和品牌建设。组织实施市长质量奖评选。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产品防伪工作,落实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
(十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拟订全市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问题棉花类纤维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工业产品的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四)食品安全协调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评议、考核。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全市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特殊食品和化妆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生产和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抽检监测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产品的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抽检结果及相关信息。督促指导抽检结果不合格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产品的核查、处置、召回工作。
(二十)药品生产指导协调科。依权限承担药品生产(含医院制剂)环节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帮扶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药品零售流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流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工作。组织制定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全市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二十四)计量科。承担全市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
(二十五)标准化科。负责统筹协调本市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负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六)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推动全市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并负责认证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十七)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指导和管理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十八)知识产权保护科(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九)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推进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承担重大突发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的调度、协调和处置工作。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三十)财务和审计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监督、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市市场监管局直属单位审计工作。
(三十一)人事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目标绩效、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纪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直属机构
派出机构
1、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岳阳楼区分局(岳阳楼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2、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湖新区分局(南湖新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城陵矶新港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以上机构均为岳阳市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正科级,加挂岳阳市知识产权局相应辖区分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职权,或承担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的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职权。
执法机构
岳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处级,由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以市市场监管局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代拟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完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能;负责全市市场监管重大复杂违法案件和跨县(市、区)违法案件的查处。
(四)负责对县(市、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五)负责组织或配合市场监管联合执法行动和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六)依上级委托协助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七)负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八)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业单位
(一)岳阳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检验中心、市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1、承担全市食品、药品、纤维、磁力设备、产商品的检验检测职责;2、承担全市计量测试检定职责; 3、承担上级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中心
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1、 承担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后勤管理、车辆管理、物业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2、 承担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制装管理、装备采购等工作; 3、 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的装备配备工作。
(三)岳阳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1、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技术审评及相关质量管理规范检查;2、承担全市药品、化妆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及药物滥用监测等工作。
(四)岳阳市消费者维权服务中心
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履行对岳阳市辖区范围内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职责。
(五)岳阳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1、在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引导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2、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政策法规的普及者、深化改革的推动者、能力素质的提升者、党的建设的组织者,为个体私营企业搭建发展平台、创造发展环境。
领导班子
1、党组书记、局长 许平亚
主持全面工作。
2、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亚明
负责党建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药品生产、药品流通监督方面工作及市委政府中心工作。
3、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赵奇志
负责财务审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方面工作。
4、党组成员、副局长 颜鸿钊
负责市场规范管理,价格监督管理,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工作。
5、副局长 李岳玲
负责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检检测管理,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方面工作。
6、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忠
负责市食安办日常工作,食品安全协调,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酒类产销管理,反恐、禁毒,深化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方面工作。
7、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喆
负责政策法规,质量发展,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方面工作。
8、副局长 刘岸芳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举报,消费者维权服务方面工作。
9、党组成员、副局长 颜石湘
负责办公室,综合规划,科技信息化,广告监督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方面工作。
10、党组成员 欧阳藏修
负责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方面工作。
11、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杨建良
负责计量,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机关事务中心方面工作。
12、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局党组成员 陆亚超
负责驻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13、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正光
负责标准化,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方面工作。
14、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彦华
负责教育培训,党管意识形态,生态环保,登记注册,商事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方面工作(含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