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洛宁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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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夏季) 14:30—18:00(冬季) |
电话: | 0379-66233818 |
地址: | 洛阳市洛宁县兴宁东路272号 邮政编码:471700 |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落实市级下达的扶贫开发责任目标,负责各乡镇扶贫开发责任目标的下达、考核和验收,负责对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三)负责对贫困村、贫困户的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管理县扶贫开发信息化管理系统;负责贫困人口、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实施精准扶贫管理。
(四)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负责县级扶贫开发重大项目的考察、评估、论证、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年度扶贫开发项目计划备案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五)负责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扶贫开发重大项目、专项项目,协调行业部门扶贫工作,引导行业部门政策、资金和项目向贫困乡镇倾斜,支持扶贫开发工作。
(六)负责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七)负责科技扶贫、到户产业扶贫、产业化扶贫和互助资金扶贫工作,指导全县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一)综合股。
1.负责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及信息、安全、保密、西方、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扶贫开发重大课题和扶贫政策调查研究;对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措施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2.承办上级扶贫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向本级科室或下级扶贫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协调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定期向上级扶贫部门报送信访工作资料和总结等;研究、分析信访情况,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指导下级扶贫部门开展信访工作。
(二)产业与社会扶贫股。负责拟定产业扶贫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科技扶贫、到户增收、扶贫车间、产业扶贫、小额信贷扶贫、互助资金扶贫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央、省定点帮扶单位的服务协调工作,做好市县定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社会化扶贫的动员、组织、资金募股、项目管理及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协会、县扶贫基金会工作;指导全县社会扶贫网建设工作。
(三)规划项目股。负责拟定全县贫困地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一句扶贫开发总体规划,负责指导全县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扶贫开发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研究提出年度扶贫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承担机关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四)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