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一、负责拟定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固定资产和公共机构设施的登记、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按规定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并按规...
机构信息
地区: 杞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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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 8:30-12:00,15:00-18:30;冬季 8:30-12:00,14:30-18:00
电话: 0371-28996987
地址: 开封市杞县经四路综合服务大厦9楼  
详细介绍

一、负责拟定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固定资产和公共机构设施的登记、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按规定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并按规定处置,按规定管理车辆购置资金并组织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院内绿化美化管理、维护、卫生、保安等工作;负责供暖及其设置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和指导县直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四、按规定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拟定规章制度及贯彻落实;负责有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出租、出借、产权纠纷调处,按规定承担有关房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对房产的处置提出初审意见;指导县直单位物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机关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六、负责县级符合公务接待标准的公务、政务、会议的接待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接待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七、负责公务接待中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或参与县委、县政府对外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

八、负责对县文化中心的集中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和参与县文化中心所入驻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安置和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协调、文电、会务、机要、文秘档案、通信、保密、安全、信访、政务公开、督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办公用房科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的产权产籍管理;负责有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出租、出借、产权纠纷调处;负责全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对房地产的处置提出初审意见;指导县直单位物业管理工作。

3、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科

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承办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定相应年度计划、分解节能目标和指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技术知识。

4、公务用车改革办公室

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的编制、购置、更新与调配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管理车辆购置资金;负责落实机关公务用车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5、文化中心办公室

负责承接各类政府会议,协助政府及上级部门举办公益文化活动,做好会议、活动后勤保障工作;为各入驻单位提供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杞县人民广场内部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绿化美化、安全巡视等工作。

6、综合服务大厦办公室

负责大厦的水电、安保、保洁、空调的日常检修及维护工作,为各入驻单位提供后勤保障;负责杞县综合展示中心的后勤保障工作。

7、财务科

负责编制财务收支预算,按时汇总和结转款项,向上级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数字,做好会计资料、原始凭证的汇总及归档;审核费用支出,负责内外部往来款项的结算以及场站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深入调查研究、分析研究单位内部存在的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严格执行统计法规,收集分类,汇总分析,做好各项原始材料的归档,按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做好与财政、物价、审计、税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8、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县直机关后勤干部岗位培训;负责局机关的职工培训、考核和技能考评工作。

9、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院内后勤服务环境秩序管理、安全保卫、消防、绿化、供暖和基础设施维护等工作;负责指导县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业务工作;负责机关职工食堂的经营、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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