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拥军优抚、接受安置、烈士褒扬、军休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股室( 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1、办公室: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上传下达、安全保卫、后勤服务、项目建设、接待、文明创建、环保、疫情防控、保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拥军优抚股:承担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承担相关对象的伤残评定、审核、报批和抚恤工作;承担退出现役残疾军人的审查、呈报、登记和备案工作;承担申报和褒扬革命烈士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就业安置股:承担退役军人的接受安置工作;承担退役军人的继续教育、就业培训、创业扶持、市场培育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务室:负责全县优抚安置事业经费的管理监督、承担机关财务工作,承担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政工室:负责党务、干部能力提升年、工青妇、机关支部、宣传、政策法规、政工人事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信访接待、权益维护、帮扶解困、走访慰问、信息采集、喜报登记和送达、乡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及星级评选考核、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