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炎陵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
电话: | 0731-26220316 |
地址: | 炎陵县霞阳大道武装部院内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一切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兵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贯彻落实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在省、市的指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