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蒸湘区教育局
根据《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蒸湘区区级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衡蒸发〔2019〕2号)、《中共蒸湘区委办公室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蒸湘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衡蒸办〔201...
机构信息
地区: 蒸湘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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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季)下午3:00—6:00(夏季)
电话: 0734-8827556
地址: 衡阳市红湘北路73号
详细介绍

根据《中共蒸湘区委 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蒸湘区区级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衡蒸发〔2019〕2号)、《中共蒸湘区委办公室 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蒸湘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衡蒸办〔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衡阳市蒸湘区教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中共蒸湘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职责由区教育局承担,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全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第三条  蒸湘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并协调实施。

(三)负责全区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统筹管理区本级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预算、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检查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监管教育系统国有资产;指导、管理全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六)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注册、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定全区师资建设发展规划、教职工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规划并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

(八)统筹管理区属公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和高等教育的自学考试工作。

 (九)负责全区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一)负责全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区教育系统党建、纪检、监察工作以及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审计等工作。

(十ニ)统筹全区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

(十三)负责教育督导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和监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五)按照党和国家有关"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分管行业内党风廉政、机关党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法治建设、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信访接访、处置非法集资等方面的职责。

(十六)负责全区教育工会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蒸湘区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

(二)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

(三)组织人事师训股。

(四)基础教育股。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六)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

(七)计划财务股(加挂内部审计股牌子)。

(八)民办教育股。

(九)综合治理股(加挂校车管理股牌子)。

(十)教育督导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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