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大观园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网)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指示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行使行政职能。 (二)负责做好街道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不断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繁荣区域经济。 (三)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
机构信息
地区: 市中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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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 0531-87081156
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小纬二路53-3号 邮政编码: 250001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指示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行使行政职能。  

(二)负责做好街道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不断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繁荣区域经济。  

(三)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加强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净化、绿化、美化城市环境。  

(四)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居民和社区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弱势群体帮扶救助、拥军优属、托幼养老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六)负责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秩序稳定。

(七)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及民主法制、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质。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办事处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行政印章的保管和使用;负责水、电、暖、房屋设施、办公用具、维修管理及物资的筹划、保管发放工作;负责购置办公用品及各种用具,保障物品供应。加强车辆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行车安全;负责机关干部的考勤工作;承办机关、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奖金发放工作;搞好财务管理,负责资金接转、发放等有关具体工作;负责办事处所属房屋的租赁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机关的卫生和绿化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抓好社区党建工作,不断加强社区党员、流动党员、新经济组织党员的管理。组织、指导、协调社区内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承办党工委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会议文件,材料的起草,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印发会议材料,督促、检查党工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负责党工委文件、工作报告、总结、信息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及上报工作;受理本单位、各部门上报党工委的各类请示、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投诉的受理及处理;负责组织人事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以及干部任免、调动、工资调整、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党工委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保密教育,检查文件的登记、收发、报送、传阅、清退、立卷、归档和保管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工作;做好机关内部协调和服务、接待工作;负责纪工委、人武部、老干部、政协的联络及统战,对台等业务工作;负责文体事业管理,订阅报刊杂志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指导文体站开展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和各项制度建设,组织居委会干部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居委会干部的选配和政治、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居委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作用;协助做好本地区人民代表的选举、组织、服务、联络等工作。搞好老年体协、老龄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负责民政优抚,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五保供养、民俗改革等社会保障工作,做好照顾烈军属、残疾人、困难户和抢险救灾、安抚居民的工作;做好双拥工作;负责做好居办经济工作,发展社区服务,扩大服务内容;负责做好社会团体管理、老年优待证的发放。
(四)城市管理办公室
宣传贯彻市、区政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令、法规,完成区政府布置的各项城市管理工作;负责街道辖区主、次干道,居民生活区的卫生监管和绿化工作,按照市、区政府的要求,制定辖区城市管理规划;依照有关法规,对辖区内的市场、广告牌匾和临时摊位定点河的申报实施监督管理。协助主管部门取缔无证摊点、拆除违章建筑;协助主管部门搞好土地管理,对违法占地、出租、租赁者进行监督管理,并协助主管部门征收土地租金;积极宣传卫生知识,普及健康教育,强化爱国卫生意识,经常开展“除四害”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卫生监督、卫生防疫、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绿化美化、人防、防汛、防震、重点工程管理、市政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节轻微行为,要求违法行为人当场或限期整改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具有违法事实并具有法定依据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权进行行政处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做好上级部门和街道办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
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指导、协调、推动辖区治安联防工作。配合公安部门搞好流动人口管理。做好普法、帮教、防范、巡逻、矛调五位一体工作;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深入调查研究,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深化、考核、总结等工作;协调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定期研究本地区民间纠纷特点规律,加强预防措施,防止矛盾激化,接受当事人的要求,调解矛盾纠纷;负责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应诉和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做好来信来访的处置和来访人员的接待,落实信访工作各项制度;做好资助择业和企业军转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和反邪教工作及教育执法。
(七)计划生育办公室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规定;负责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完成,按照上级统一的部署,拟定辖区工作计划,负责与辖区单位签定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书。对辖区单位和社区居委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履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管理、服务职责;负责辖区内属地单位职工、纯居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负责统计人口信息数据,详实、准确、按时上报;及时采集、落实、反馈、分析育龄群众“三生”需求信息,不断满足群众对婚育文化的需求,使育龄群众逐步树立新型婚育观念;负责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保障已婚育龄群众免费享受基本生殖保健和技术服务;负责免费药具的保管、发放、帐簿登记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地区人口学校、育龄群众活动之家、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协调社会力量共同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直属单位及职责
 (一)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街道政务服务事项以及派驻机构审批服务事项受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辖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协助党工委开展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服务,协助做好基层党组织的党建服务工作,为辖区各类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
(二)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协助街道整合调配各类服务资源,协调相关机构开展各种便民家庭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寄托服务、养老服务、心理咨询服务等服务项目;开展社会组织培育、指导方面事务性工作;指导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并通过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为老年人、残疾人和优抚对象提供社会福利服务;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的具体服务工作。
(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辖区城市管理方面事务性工作,承担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基层平安创建的信息化支撑工作;负责辖区网格划定、网格力量建设管理、网格绩效考核评价等;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值守、运行和监控工作;负责对上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派遣的案件和社区上报的案件分流处置、协调解决,协调街道相关部门处置解决案件并回复公众;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统计和案件分析。
(四)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开展本辖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协助文化市场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全办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经济指标的分解、下达、考核工作。按时将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辖区企业的服务工作;做好辖区单位和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统计站,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所属企业管理及改革改制工作,指导所属企业劳工、财务工作;负责所属企业的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科技、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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