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投资促进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民...
机构信息
地区: 市中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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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 0531-82078576
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八路122号 邮政编码: 250001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要求;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区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区民营经济发展的综合协调、优化服务、监督指导;参与拟订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承担中小企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相关职责。

(二)负责研究国内外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和发展趋势,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负责拟订全区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性调研活动,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三)负责建立全区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全区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区投资环境营销策划,包装和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境内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确定重点招商项目和重大招商项目;负责利用招商平台发布投资促进相关信息。

(五)负责制订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承担协助市投资促进局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情况联合申报工作;负责配合市投资促进局健全来区投资企业投资事项投诉协调和督办工作制度;负责健全全区投资服务体系。

(六)组织开展与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规划企业集团、境内外知名机构、高校、驻区(驻济、驻鲁)总部、商会、协会等投资促进战略合作;组织全区民营企业参加各类相关论坛、峰会、展会等,加强与民营企业家的沟通联系,发挥好联系民营企业家的纽带作用。

(七)拟订全区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健全招商引资同质化竞争调处机制,规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秩序。

(八)指导和参与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意向项目评估、准入、选址和流转;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产业招商专家库、智库;承担签约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统筹协调街道、产业园区等招商主体和区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央企、跨国公司区域总部基地等的招商引资工作。

(九)指导街道、产业园区等招商主体和区直有关部门根据全区投资促进年度计划制定年度任务目标,并负责汇总、编报、下达;负责调研、收集、汇总、分析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组织民营企业对全区各级各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十)负责拟订全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街道、产业园区和区直有关部门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负责制定民营企业家培训规划、计划,组织推动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创新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十二)组织拟订优化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负责监测、分析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民营企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提高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十三)负责提出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计划及使用建议;督促落实支持、奖励和补贴民营企业的各项政策。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民营经济发展奖励制度,组织评选、推荐、宣传和推广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典型及经验;组织推动民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民营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十五)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加快投资促进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高质量发展。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科(挂民营经济发展科牌子)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区民营经济发展的综合协调、优化服务和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园区、街道等招商主体和区直有关部门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外资科(挂统计考核科牌子)
承担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情况联合申报的具体工作;制定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定期汇总通报全区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综合统计情况,编制工作简报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单位及职责
一、济南市市中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一)承担全区投资环境营销策划及投资政策制定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全区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协调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意向项目评估、准入、选址和流转等工作。为签约项目顺利推进提供服务。
(二)承担招商项目库和产业招商专家库的信息维护工作。承担发布投资促进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境内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工作。
(三)承担开展全区投资促进活动、招商引资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开展与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规模企业集团、境内外知名机构、高校、驻区(驻济、驻鲁)总部、商会、协会等投资促进战略合作的辅助工作。
(四)承担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矛盾和问题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并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承办来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投诉举报的转办、协调工作。
(五)完成区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济南市市中区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要求,指导全区民营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二)承担统计分析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事务性工作,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三)为民营企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提供服务,支持引导中小型民营企业向“专精特优”方向发展。
(四)承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推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的事务性工作。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五)研究提出民营企业家培训规划、计划相关建议,承担组织推动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各类相关论坛、峰会、展会等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民营企业家的沟通联系,发挥好联系民营企业家的纽带作用。
(七)宣传和推广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典型及经验。承担推动民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事务性工作,促进民营企业诚实守信、守法经营。
(八)完成区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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