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市中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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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
电话: | 0531-82078361 |
地址: | 济南市卧龙路128号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19、20层 邮政编码: 250002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规定。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指导监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备案和集体劳动合同的审查工作。负责相关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和调配工作。指导改制企业完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企业改制涉及的劳动保障等事项。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六)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参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我区创新创业的政策。落实博士后有关制度。协调推进全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制度。
(八)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贯彻执行企业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并组织监督检查。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定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协调做好涉及招商引资的人才、就业、劳动保障等领域的招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和优化职责。加强监督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创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信息共享,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关于职责分工。
1.关于在烈士褒扬以及烈属抚恤方面的职责分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属于《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适用范围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受理审核工作。区退役军人局负责烈士褒扬及烈属定期抚恤金等相关抚恤政策落实工作。
2.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职责分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行使经区政府批准集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两部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分工,强化在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的相互配合。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金财工程”信息化建设及财政信息网络维护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业务科(挂企业科牌子)
负责贯彻落实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提出实施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区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管理财政票据。落实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彩票资金。负责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承担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控制、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相关工作。牵头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区财政出资基金合作项目等领域的项目招商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财政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财政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和监督。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承担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资金的使用。拟定相关财政扶持金融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财政扶持金融企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和监督。承担政府城建投融资财务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安排及上传下达。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科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以及财政收支平衡的措施、建议。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汇总全区年度预算,办理预算追加、调整事宜。承担区级部门预算审核、汇总、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区对街道办事处的保障性和激励性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全区预算管理工作。参与年度区级决算草案编制和汇总全区决算。负责提出超收收入的分配使用意见。负责提出动用预备费的方案。管理各种预留资金。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国库科
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工作,编制全区及区本级财政收支旬、月报,组织、调度全区财政收入,定期形成收入分析材料。负责拟订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与相关配套改革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工作。指导全区财政会计工作。办理区财政预算拨款、额度下达和财政资金的测算及调度工作。管理区级财政和预算单位帐户。管理区级财政专户及资金。协调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及区本级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汇编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国有资产管理科
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区属企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区属企业资产管理有关工作。对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日常财务管理过程中有关重大财务事项实施审批或备案。负责监缴区级国有资产收益。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财政监督管理科
拟订区财政稽查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及预算编制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并负责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监察工作,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并对企业执行财务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制定我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制定全区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有关限额标准。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区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单位及职责
一、济南市市中区政府项目资金服务中心
(一)承担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区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战略性调整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二)承担推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体系建设的相关辅助性工作,通过统计、报表等方式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跟踪服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三)承担拟订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四)承担全区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五)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济南市市中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一)承担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资金集中支付的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办理资金支付业务,承担区本级预算单位资金拨付、为区直机关提供年度预算执行服务等工作。
(二)承担财政集中支付网络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三)承担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一代发及各项代扣工作。
(四)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济南市市中区预算绩效评价中心
(一)参与预算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体系建设规划。
(二)组织对重大政策和项目的事前评估、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
(三)承担对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及政策、项目有关绩效工作进行抽查复核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四)承担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五)承担区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研究、政策落实、信息统计等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区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评估论证、风险管理、合同拟订等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七)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信息平台,完善相关统计制度。
(八)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济南市市中区会计事务服务中心
(一)承担全区会计事务服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等工作。
(三)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书发放等工作。
(四)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的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五)开展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指导。
(六)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济南市市中区社会保障资金服务中心
(一)承担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二)承担卫生事业费、公费医疗经费、就业经费,以及机关养老、居民养老、优抚抚恤、优抚医疗、退役安置、抚恤和社会救济等社会福利方面的财务核算和财政预算资金收支等工作。
(三)承担养老、医疗基金等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