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网)
一、管理体制 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为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工作的责任主体。组建中共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行“一区两园”管理。根据中共丰宁满族自治...
机构信息
地区: 丰宁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电话: 0314-8036071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丰宁县大阁镇炫靓酒店马路对面
详细介绍

一、管理体制

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为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工作的责任主体。组建中共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行“一区两园”管理。根据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授权,对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等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中共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研究辖区内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按照授权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干部管理;负责辖区内党的建设和其他党务工作;负责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辖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编制辖区的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辖区区域性城市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批或审核辖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辖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辖区财政管理,实施辖区内财政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负责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和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创业,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转型升级;建立投融资平台,研究制定各类投融资及扶持服务政策;负责辖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机构的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1.党政综合股:负责机关上传下达,内设机构和上级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机关文件、传真、信函等各类公文的收发、传阅、登记、归档、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工委、管委会的计划、总结、汇报、讲话、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等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工委、管委会的会议记录和整理工作;负责年鉴编写和大事记记录整理工作;负责工委、管委会及办公室文件审核、印制、电子存档、文件复印等工作 ;负责机关公章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大型会议的组织和安排工作;负责重大会议、活动、项目重大节点等场景的影像拍摄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

2.人事财务股: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录用、调配、工资、职称、培训、辞(退)职、退休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等方面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机关人才引进、劳动合同鉴证、就业管理、职业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公务车辆使用与管理工作;负责办公楼物业、弱电、通信、保卫、网络等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商务接待及食堂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设施设备的采购和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会议室管理、会议设备维护工作;负责区内预算内资金和财政专户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内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各项财务制度的制订、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开发区财政计划,编制年度预算草案,执行区财政预算,编制年度决算,对开发区财力进行综合平衡等工作;负责区内日常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的核算、管理和分析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的拨付、调度和使用工作;负责企业税收运行情况分析及协助财税部门做好税收征收工作;负责开发区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

(二)组织考核办公室

负责开发区机关、托管村(社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负责党员思想教育和政治学习的学习计划、方案制定及实施工作;负责区内党员的党籍管理、党费收缴、接转组织关系及党内的各种统计工作;负责党员民主评议、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转正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党报党刊征订工作;负责全区对外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工会、青年团、妇联、统战、文化广播、体育等相关工作;负责派驻工作组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承接县及县以上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督查、督办、督考工作;负责督促和检查区属各部门和托管村(社区)重点工作、专项活动、日常工作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及开发区领导签署的重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开发区薪酬改革后的机关内部日常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托管村(社区)年终目标考核及工资报酬评审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的招考、聘任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投资促进局

负责编制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经济运行、农业农村及社会经济发展统计工作,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定期提供经济运行分析报告;负责年度全省经济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各项指标统计上报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规划建设局

1.规划股: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开发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申请,审核申报材料并提出选址意见;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对开发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设计要点、红线图、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进行初步审查;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开发区道路、交通及各类市政公用地下管网和地面设施等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建设股:负责托管村(社区)基础设施及美丽乡村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协助企业办理建设项目进入招投标市场前的手续办理等工作;负责协助企业办理建设项目的报建管理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工作;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定位和质量安全监督及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工作;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开发区内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开发区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综合验收;负责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及各类统计报表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行政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依法行使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实施情况;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负责依法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负责承担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指导并监督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与派驻的市场监督、公安、城管、检察院检察室等执法部门的工作协调,联合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监督辖区内各单位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负责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工作;负责辖区内环保项目申报,并监督实施运行;负责辖区内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实施和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所属单位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包括现场监督检查、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费征收、环境统计、限期治理等);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加强企业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治理,对环保突发性事件进行处置和上报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六)社会事务管理局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体育、残联、爱卫、社会保障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和土地利用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人员控制数和领导职数

根据承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的通知》(承市机编〔2017〕49号)文件要求,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不再核定机关人员编制,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党工委、管委会的行政人员控制数35名。原核定的开发区人员编制由县编委办收回,统筹管理。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设党工委书记1名,由丰宁县委书记兼任;管委会主任1名,由丰宁县县长兼任;副书记、副主任1名(副处级);副书记1名(正科级);副主任3名(正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3名:其中正职7名(正科级,含纪检监察员1名),副职6名(副科级)。

五、其他事宜

(一)按照市纪委、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省级开发区(园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的意见》(承市机编办〔2012〕55号)的文件要求,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设纪检监察员1名(正科级)。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的执纪工作,检查处理全区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负责调查处理开发区工作人员和托管村(社区)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负责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协助上级纪检监察、司法部门查处经济案件;负责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活动;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设5个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招商管理服务中心:将原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企业项目管理办公室更名为招商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招商目标任务编制和招商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奖励政策的拟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各类招商活动的策划和组织,招商项目的谋划、推介、洽谈及签约工作;负责招商网站的建设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外资、外贸、外经工作;负责与园区运营商开展合作等工作;负责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新产品和专利的申报和呈报企业评先评优;负责提升和维护开发区的投资环境,与县行政审批局做好工作对接,实现审批资源共享,对入区项目采取“领办、代办、帮办”服务;负责企业项目相关许可手续的办理或协助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3名,核定股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1名(副股级)。

2.卫教农经站(扶贫工作站):将原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投资服务中心更名为卫教农经站(扶贫工作站)。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医疗卫生、疾病预防、人口(入户)和计划生育及爱国卫生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医疗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全区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残联、民宗等的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配合县级主管部门做好对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村级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负责指导和管理农村经济发展,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负责指导全区农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做好辖区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技推广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土地使用权流转和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涉农项目管理,抓好涉农项目实施和农业资金的收支和帐户的管理工作;负责村集体资产资源和村级财务的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村干部工资报酬的年度核发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扶贫工作政策和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申报、管理、验收、报帐、资金拨付等工作;负责建档立卡信息资源库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运行,记录贫困户脱贫路径;负责帮扶资金、项目的统筹、落实及检查等工作;负责统计各部门对贫困村的投入、效益等情况;负责全区的科技培训工作;负责全区的扶贫信息、工作总结、典型材料的撰写等工作;负责各项扶贫资金的监管、检查等工作;负责其他与扶贫相关的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4名,核定股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站长1名(正股级),副站长1名(副股级)。

3.综治信访办公室:将原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法制维稳办公室更名为综治信访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普法教育、社区矫正、法制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维稳中心的运行管理;负责受理全区群众和企业来信、来访等信访工作;负责承办上级行政机关、有关部门及本级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负责指导、检查区、村的信访工作落实;负责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4名,核定股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1名(副股级)。

4.民政和社会保障中心(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站、“三防一禁”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劳动和社会养老保障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的劳动就业和社会养老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农民社会保障、失业保险的登记、调查、统计、征缴、发放等工作;负责辖区就业服务平台日常管理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救灾救济、抚恤慰问、募捐、城乡低保、复退转军人优抚安置、双拥、婚姻登记、社团管理及老龄等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社区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森林草原防火、防汛、防疫和禁牧宣传,落实责任制度;负责制定“三防一禁”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工作;负责“三防一禁”队伍建立和日常管理及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负责重大火情、汛情、疫情的上报处理工作;负责全区禁牧封育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河长制”工作落实和督导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3名,核定股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1名(副股级)。

(5)拆迁管理服务中心:将原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拆迁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托管村(社区)土地管理、宅基地审批、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全区土地收储、拆迁等工作;负责指导土地补偿款分配、发放工作;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3名,核定股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1名(副股级)。

(三)行政综合执法局其他成员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承德市环境保护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水务局、农牧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分别派驻的1-2名执法人员,部门派驻人员实行部门和管委会双重管理。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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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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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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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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