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丰宁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4-8030890 |
地址: | 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撒袋沟门村影视城斜对面行政审批局 |
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于2017年4月28日正式成立,为政府工作部门,核定机关行政编制30名。一正五副,内设9个股室。行政审批局下设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县行政审批局合署办公。政务服务中心核定全额事业编制65名。一正四副,内设10个股室。目前,局现有领导班子成员4人,一正三副,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1人。从各职能部门划转工作人员54人,中心原有工作人员16人,合计70人。行政审批局划转行政许可事项216项,涉及发改、住建、农牧、林业、水务等16个大部门;进驻暂不划转事项95项,涉及国土、规划及省地属9个部门;不划转也不进驻事项15项,主要涉及基层所站办理和现场发证的事项。
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遵循“精简高效、审管分离、协同监管、稳步推进”的原则,不断创新制度机制,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有效沟通。制定出台了《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新机制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信息双向反馈机制、联合踏勘机制、重点项目专项审查机制、互查互纠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联络员及联席会议等制度。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即时办结制、容缺办理制等各项审批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运行机制和措施保障机制,实现行政审批与监管的有机衔接。
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按照“一枚印章管审批”的要求,积极探索“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关联审查、多证联办”的审批新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体系。全面推行“办事一次”成改革,编制公布“办事一次成”事项目录清单,推行代办邮寄免费服务,实现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降低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不断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程在线办理。行政审批局自成立以来,审批权力更加公开透明、审批效率大幅提升、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截止目前,共受理咨询事项3万多件次,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6万件,受到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依据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丰办字〔2019〕31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机关各股室主要职责明确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办公室)
(一)负责机关综合性工作的沟通、协调工作,研究制定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值班、信访、提案、保密等行政事务工作;
(三)负责办公用品采买、公务接待、车辆调度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对外联络、计划生育、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见习大学生的招聘、管理工作;
(五)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体、妇联、工会、共青团工作;
(六)负责单位年终考核、评优评先工作;
(七)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档案的整理、保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印章管理工作;
(八)负责协调处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反馈工作;
(九)负责餐厅管理、招待等工作;
(十)负责机关绿化、卫生保洁、安全保卫、打更、防火、防汛、防疫等工作;
(十一)负责单位办公设备、外网、水电气暖及公共设施的安装维修维护工作;
(十二)负责全局脱贫攻坚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车辆的停放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劳资股
(一)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单位各项资金的申请、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单位财务预决算工作;
(四)负责工资福利、劳动保障、各项保险等工作;
(五)负责单位职称评定、申报工作,负责各项统计工作;
(六)负责机关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的整理、保存、管理工作;
(七)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
(一)负责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务服务、涉企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政务服务、涉企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咨询、宣传、培训、推动和实施工作;
(二)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律法规政策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
(三)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的合法性审核;
(四)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处理法律纠纷、行政应诉等工作;
(五)负责承办司法、法制考核工作;
(六)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七)负责会同相关县直单位建设和管理县级行政审批工作涉及的评估、评审、咨询、论证、造价等专家库和中介库;
(八)负责牵头组织机关重大课题调研活动;
(九)负责与本股室工作相关领域的信息宣传工作;
(十)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务服务管理股(放管服改革协调股)
(一)负责贯彻国家、省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体系;负责指导部门(乡镇)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工作,负责承接国家、省市县下放、取消行政权力事项,负责县级乡镇(街道)赋权等工作;
(四)负责推进“一门、一窗、一网”改革,综合协调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服务事项集中统一、一窗分类办理;
(五)负责开展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取消调整、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标准化、便民化建设;
(六)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并联审批”工作;
(七)负责牵头落实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双创双服”、“三创四建”工作;
(八)负责梳理、编制、组织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入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对进驻的办理事项实施统一管理;
(九)负责与本股室工作相关领域的信息宣传工作;
(十)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效能监督股
(一)负责拟定全县政务服务效能考核评价制度,对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和办理效能进行监督;
(二)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有关业务的信息统计、分析整理工作,负责对各股室工作业绩统计汇总;
(三)负责对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涉及的中介服务依法进行监督;
(四)负责衔接承办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组织监督工作,负责衔接落实国家、省市县“大督查”和“四风”工作;
(五)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工作,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窗口实施统一管理,对厅内事项案卷和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政务服务相关投诉举报、信访问题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七)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视频监控设备、电子显示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
(八)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设备显示内容的制作、播放;
(九)负责单位绩效考核和协助办公室做好年终考核工作;
(十)负责与本股室工作相关领域的信息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投资项目审批股
(一)负责学习研究与行政审批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定落实办法,负责提出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建议;
(二)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和审监联动等工作;
(三)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项目领域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负责上述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负责县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的使用、管理、维护工作;
(五)负责投资项目联合(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负责本股室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规范、优化工作;
(七)负责本股室行政审批事项卷宗的整理、装订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股室牵头工作相关文稿的起草、会议的组织工作;
(九)负责与本股室工作相关领域的信息宣传工作;
(十)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市场服务审批股
(一)负责学习研究与行政审批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定落实办法,负责提出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建议;
(二)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和审监联动等工作;
(三)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企业注册登记、广告发布登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标准计量等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负责上述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负责做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业务对接、组织实施工作;
(五)负责配合相关股室做好并联审批工作;
(六)负责本股室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规范、优化工作;
(七)负责本股室行政审批事项卷宗的整理、装订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股室牵头工作相关文稿的起草、会议的组织工作;
(九)负责研究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一证化”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十)负责与本股室工作相关领域的信息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社会事务审批股
(一)负责学习研究与行政审批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定落实办法,负责提出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建议;
(二)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和审监联动等工作;
(三)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计生、文物、旅游、民政、民族宗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司法、财政、档案、外侨等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负责上述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负责配合相关股室做好并联审批工作;
(五)负责本股室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规范、优化工作;
(六)负责本股室行政审批事项卷宗的整理、装订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股室牵头工作相关文稿的起草、会议的组织工作;
(八)负责与本股室工作相关领域的信息宣传工作;
(九)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审批股
(一)负责学习研究与行政审批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定落实办法,负责提出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建议;
(二)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和审监联动等工作;
(三)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工程、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及县级权限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负责上述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负责配合相关股室做好并联审批工作;
(五)负责本股室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规范、优化工作;
(六)负责本股室行政审批事项卷宗的整理、装订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股室牵头工作相关文稿的起草、会议的组织工作;
(八)负责与本股室工作相关领域的信息宣传工作;
(九)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交通商贸审批股
(一)负责学习研究与行政审批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定落实办法,负责提出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建议;
(二)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和审监联动等工作;
(三)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交通运输、交通战备、地方海事、商务贸易等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负责上述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负责配合相关股室做好并联审批工作;
(五)负责本股室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规范、优化工作;
(六)负责本股室行政审批事项卷宗的整理、装订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股室牵头工作相关文稿的起草、会议的组织工作;
(八)负责与本股室工作相关领域的信息宣传工作;
(九)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农林水务审批股
(一)负责学习研究与行政审批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定落实办法,负责提出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建议;
(二)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和审监联动等工作;
(三)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农业、林业、水务等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负责上述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负责配合相关股室做好并联审批工作;
(五)负责本股室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规范、优化工作;
(六)负责本股室行政审批事项卷宗的整理、装订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股室牵头工作相关文稿的起草、会议的组织工作;
(八)负责与本股室工作相关领域的信息宣传工作;
(九)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勘验服务股
(一)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项目踏勘、专家评审、验收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事项开展联合勘验、会商工作;
(三)负责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
(四)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服务事项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并联审批服务工作;
(五)负责与本股室工作相关领域的信息宣传工作;
(六)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交易监督股
(一)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作;
(二)负责拟定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制度和规则;
(三)负责编制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四)负责督导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建设;
(五)负责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并监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监督工作;负责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八)负责协调开展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合执法;
(九)负责受理和处理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
(十)负责与本股室工作相关领域的信息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县委、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配合县政府组成部门研究拟订服务企业发展的规划、标准,协调推进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和评估;
(二)负责协调县政府组成部门、承担政务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与企业建立双向沟通、服务联动工作机制,收集、汇总企业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困难,并向相关职能单位反馈、转办,协调督促解决问题;
(三)负责开展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负责组织企业日常走访、运行监测、行业分析及需求对接工作;负责围绕服务企业发展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引导、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四)负责搜集企业技术需求,促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负责与产业组织合作,帮助企业开拓市场;负责根据全县产业发展规划和企业需求,组织开展学习考察、培训工作;
(五)负责协调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行业协会开展服务企业发展活动;
(六)负责政府服务工作站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的推动落实工作;
(七)负责完善部门联动服务企业发展工作体系;负责指导部门服务企业发展工作;
(八)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咨询服务、领办代办、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自助服务设备(含自助申报计算机、自助打印机、免费复印机)、便民服务设备的指导使用;
(九)负责承担县企业发展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负责服务企业发展领域信息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网络信息股
(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二)拟定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推进全县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三)负责全县电子证照库建设和管理,负责单位网络安全、公众号发布工作;
(四)负责牵头全县政务服务数据采集、汇聚和开放共享工作,建设全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编制公开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及时动态更新;
(五)负责指导全县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建设;
(六)负责牵头推进全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涉企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牵头推进智慧政务和“满意承德”城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八)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
(九)负责局官方网站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十)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交易受理股
1.负责企业网上报名及咨询服务;
2.负责受理预约招标时间、场地;
3.负责对项目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相关资料存档、移交保存工作;
4.负责交易保证金的收取发放工作。
(二)交易组织股
1.负责交易业务运行的指导、协调和管理;
2.负责受理交易业务申请和交易方式、交易公告、文件的审核;
3.负责协调指导交易信息统一发布和交易合同的备案工作;
4.负责全地区交易业务的统计和分析。
(三)交易评审见证股
1.负责为招标人组织开标及现场评审等工作提供服务;
2.负责抽取评审专家;对评审专家身份进行查验;
3.负责发放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
4.负责场内交易数据资料的采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四)集采中心
1.根据采购人委托制定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采购规程,组织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