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丰宁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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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电话: | 0314-8012253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爱民街42号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县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县政府办公室加挂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和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第一条 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接受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外事工作的谋划、协调,负责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秘书科,负责处理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拟订我县中长期外事工作规划,统筹协调县领导参加重要涉外活动的外事工作安排。县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第二条 县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上级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包括省市政府、省市政府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各部门、各县来文办理和县政府各部门,本县各乡(蒙古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来文办理。
(二)负责县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蒙古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县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蒙古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对省、市、县政府决定事项及省、市、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八)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十)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政务信息(包括舆情信息)服务工作。
(十三)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县政府新闻宣传、舆情回应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外网监督检查工作。
(十五)负责县政府重要政策、办法的调研、起草、制定;负责督促检查乡(蒙古族乡)镇、政府部门对群众服务热线反馈问题的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并及时反馈。
(十六)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七)负责县政府招待所等直属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八)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港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外事、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性外事、港澳工作规定。
(十九)贯彻执行和协调推进全县对外交流合作部署,对全县外事工作履行综合归口管理职能。
(二十)承办县领导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县各领域对外交往。
(二十一)负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
(二十二)负责重要外宾邀请、报批工作,组织接待来访的党宾、国宾、政要等重要外宾及外国驻华外交人员。
(二十三)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我县的涉外事务。
(二十四)承担我县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
(二十五)指导有关部门办理外国记者、港澳记者来我县采访的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二十六)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促进和加强金融业发展的建议。按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二十七)协调、配合上级驻丰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加强金融监管,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负责联系上级驻丰金融监管部门和驻丰金融机构,协调做好金融运行中涉及县政府配合的相关工作。
(二十八)协调推进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及对外金融交流合作。负责引进金融机构,统筹协调全县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和发展。协调推进金融服务民生、金融人才队伍、金融生态环境、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九)负责全县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筹建、申报等前期工作。承担县属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改革发展工作,指导农村信用社改革。统筹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法治建设。
(三十)负责拟订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牵头全县直接融资工作。
(三十一)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等地方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县乡(蒙古族乡)镇政府做好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严格准入管理,规范经营范围。统筹协调互联网金融、基金等金融业态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
(三十二)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做好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三十三)协调组织全县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牵头做好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信息报告工作,推进地方科技金融发展,创新地方金融监管方式。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调查处理、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工作。
(三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一至七科。负责为县政府领导政务工作提供服务,承担文稿起草、调查研究、有关公务活动组织协调、公务出访保障、批件和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反馈等工作。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及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秘书科(县政府值班室)。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值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紧急情况的信息接报及领导批示的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与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协助做好县政府领导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与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的沟通联系;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承接各类文电的收文审核和运转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机要通信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印鉴的管理;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电子政务内网政府节点的建设、管理、维护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网站的监管、督导、评估;负责县政府数据中心机房、综合数据库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协调管理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电子政务应用工作;协同县政府新闻办公室统筹协调县政府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大事记》的编辑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年鉴》编辑工作。
(三)督查室。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市政府《政府工作报告》涉及丰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承办县委交办的涉及县政府系统落实事项的督办反馈;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县《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县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反馈;配合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县政府重大专项督查;组织承办上级交办及本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承办工作的考核和业务指导。
(四)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信息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办理县政府政策解读有关事项;承担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网民留言平台的回复办理工作;负责管理、维护、更新《丰宁门户网站》。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舆情处置事项,协同县有关部门办理处置全县政府系统政务舆情;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选择、提供、反馈工作;编发信息简报;负责向上级政府办公厅(室)报送有关信息;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的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指导12345市长热线电话中心工作。
(五)行政财务科(安全保卫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财务预算编制、报送工作;负责合理安排和调剂使用各项财政经费指标,负责各项专项财政经费指标的落实和使用;负责机关后勤保障、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环境卫生和职工生活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任免、调配录用、考核奖惩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负责干部档案、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协调武警、公安、信访派驻单位(人员),做好警卫执勤、安全保卫和人员疏导等工作。
(六)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类金融机构有序对接全县产业发展项目和实体企业,做好融资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牵头组织全县直接融资工作。协调推进金融扶贫、普惠金融等服务民生工作,以及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全县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分析,汇总金融统计报表。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协调指导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严格准入管理,规范经营范围。统筹协调互联网金融、基金等金融业态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对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计划,推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牵头全县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化解以及信息上报等工作。协调指导依法查处非法金融案件,处理地方金融突发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开展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牵头协调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
(七)外事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编制县级领导干部年度出访计划,承办县级领导干部出访报批事宜;负责APEC商务旅行卡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涉外事(案)件的应急处置协调工作;协调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代表机构在我县开展活动的相关工作;承办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审核有关单位报请县政府涉及港澳的有关事项;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来我县采访有关事宜;负责外国文教专家聘请的相关工作;负责外宾接待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协助县政府机关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