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雨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一9月30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0-5: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电话: | (0731)85666653 |
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花侯路248号 ; 邮政编码:410133 |
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总面积79.98平方公里,主要有长沙经开区区块、临空区块、会展区块、雨花区块、芙蓉区块五大区块,涉及长沙县、雨花区、芙蓉区、三个行政区域,长沙经开区、临空产业集聚区、黄花综保区、会展新城、隆平高科技园五个园区。
发展目标: 按照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经过三至五年的改革探索,构建一流国际化营商环境体系,贸易高质量发展促进体系,多元高效金融服务体系,综合性立体化现代物流体系,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建设中走在前列。 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突出临空经济,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电子商务、农业科技等产业,基本建成“一基地一中心一先行区一增长极”,即打造全球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内陆地区高端现代服务业中心、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和中部地区崛起增长极。
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长沙片区发展建设和制度创新的法律法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负责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长沙片区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
(三)统筹长沙片区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协调长沙片区内有关区县、长沙经开区区块、临空区块、会展区块、雨花区块、芙蓉区块(以下简称区块)开展招商引资,并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长沙片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指导监督长沙片区内有关区县、区块依法开展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五)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探索、总结长沙片区改革创新举措,研究提出制度创新案例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建议并进行评估和上报;研究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推动联动发展。
(六)根据有关要求,负责长沙片区统计工作;指导统筹长沙片区内有关区县、区块开展统计工作。
(七)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在长沙片区内的行政管理工作。
(八)建立长沙片区评估机制,组织对相关部门、区县、 区块有关改革任务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评估。
(九)承担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和中国(湖 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