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双滦区民政局
承德市双滦区民政局(简称区民政局)为双滦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格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据,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
机构信息
地区: 双滦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14:30--17:30(夏)
电话: 0314-4301592 传真:0314-4040121
地址: 承德市双滦区金源大厦5楼
详细介绍


承德市双滦区民政局(简称区民政局)为双滦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格正科级。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据,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慈善组织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四)拟订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和城多社区治理政。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切执行省行政区划、行政区城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区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和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区级行政区城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

(六)执行婚姻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莽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车人救勋工作。

(九)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列、孤弃儿章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转变职能

区民政局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城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者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使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常转,承担机关文电、督查督办、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管理及会务、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拒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

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和区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规范使用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社会福利和救助股

拟订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区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区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相关办法。

拟订全区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三)社会政务事务和社区治理股

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慈善组织等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区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群建设等工作。贯彻执行省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区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负责编辑和审定全市行政区划和标准地名的书图资料。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全区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烟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区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教助事务,负责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经营性公墓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全区火化证、骨灰安放证、婚烟登记证的管理。

拟订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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