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双滦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电话: | 0314-4302099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电商大厦11楼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规范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标准化建设;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流程、精简环节、压缩时限,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三)负责区级权限范围投资项目、市场服务、城建交通、社会事务、涉农事务等方面事项的审批;负责协调区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勘验、评审、论证、听证等工作,并对行政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负责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考核;负责进驻的区直单位和垂管部门设置的窗口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进驻的各服务单位设置的窗口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以及公共资源交易涉及的中介服务进行监督;负责协调解决进驻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和推动工作;负责协助重点项目全程代办和为民服务全程代办“两个代办”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协调、监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组织制定全区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操作规程;牵头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建设和管理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体系信息化建设;负责对本部门和进驻窗口实施电子监察。
(八)负责对权限范围内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九)负责监督指导未划入行政审批局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业务工作。
(十)负责河北承德双滦经济开发区内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放管服改革协调科、信用体系科、投资项目审批股、市场服务审批股、城市建设管理和交通审批股、社会事务审批股、涉农事务审批股等9各股室,实行集中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