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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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宁乡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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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9:00-12:00,13:00-17:0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9:00-12:00,13:30-17:30 (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
电话: 0731-88981268
地址: 宁乡市花明北路行政中心东3栋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和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不含医疗保险,下同)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国家、省、长沙市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宁(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使用和管理,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长沙市有关表彰奖励制度,拟订市本级有关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市本级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等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

(十二)做好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伤预防宣传教育经费落实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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