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宣化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
电话: | 0313-3238720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钟楼大街132号 |
张家口市宣化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简称区扶贫办)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2019年3月27日成立,原机构为张家口市宣化区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根据《张家口市委办公室、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宣化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张办字〔2019〕13号)、《张家口市宣化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机关编制15名(锁定事业编制15名)。正股级领导职数8名,副股级领导职数4名。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区扶贫办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区扶贫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区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区扶贫开发工作政策等。
(二) 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扶贫开发规划,拟订全区扶贫开 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扶贫开发工作。
(三) 负责全区贫困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全区贫困状况统计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贫困退出工作。
(四) 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退出评估等统筹、协调等工作。
(五) 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配合有关部门监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负责区级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协调指导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
(六) 协调指导行业扶贫、专项扶贫工作,推动行业扶贫、专项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
(七) 负责组织实施扶贫开发政策、责任、工作落实情况监 督检查;协调推进巡视、巡察、考核、审计、督查等方面反馈扶贫领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八) 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联系中直单位、省直单位和有关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负责协调指导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九) 负责扶贫开发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承担区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下设8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统计信息股、规划资金股、开发指导股、社会扶贫股、考核评估股、人事财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