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巨鹿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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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电话: | 0319-4326285 |
地址: | 邢台市巨鹿县新华南街484号 邮编:055250 |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合作、投资服务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相关措施;研究制定全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全县年度招商引资、经济合作责任目标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2.协调全县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重大事项,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3.负责组织和承办我县开展的国内外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活动,宣传、推介投资环境;协调组织各企业参与国内外、省内外组织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抓好招商、招展、引资、对外联络、协调服务和管理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我县对外开放的宣传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抓好全县招商引资基础工作和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设工作;负责抓好引资项目的收集、编写、开发论证、包装、储备、编报、推介、洽谈和发布等工作;负责跟踪、督办和协调、落实全县签约项目的审批、注册、开工等前期工作;负责已批项目资金的督促到位工作。
5.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招商引资网络,负责对外发布县级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开展网上招商引资工作,提供相关投资政策咨询服务。
6.负责为外商投资企业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依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负责对国内外投资经济合作项目进行认定、统计上报,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
8.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季度、年度招商引资、经济合作任务指标的完成。
9.负责全县经济技术交流,促进区域经济技术合作。承担对口支援和参与西部开发工作。统计、分析全县经济技术合作情况。负责与重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承担县校科技合作开发资金的审核、使用和监督工作。负责外省市区驻巨鹿商会和驻外省市区巨鹿商会的沟通联络工作。负责县政府与外省市区政府、高校、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协议的归口审核和管理。
10.承担县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协同发展协调服务工作。
11.直属单位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