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临城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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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 01月01日至05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06月01日至08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09月01日至12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
电话: | 0319-7112980 |
地址: | 邢台市临城县鸭鸽营乡东鸭鸽营村381号 |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联系选民、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四)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五)乡党委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乡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六)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八)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应急管理、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防范邪教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九)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十一)承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工作办公室)
主要负责乡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调查研究、档案、督办、政务公开、统计、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等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脱贫攻坚有关政策法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协助行业部门做好扶贫政策落实。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主要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负责乡机关党务、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负责乡党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下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做好人才服务相关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党员群众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落实统一战线工作任务要求,做好民族事务工作。领导辖区内人大工作,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听取和审查乡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属单位和行政村的档案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本辖区内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各项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本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抗震等各项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等情况的上报工作;负责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强本辖区内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地震减灾应急救援等自然灾害的日常预警监测、应急演练、救援保障和灾情收集速报工作;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工作,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主要负责宣传贯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建设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负责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及路政服务工作,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等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和草原建设保护利用工作;加强辖区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五)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主要负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维护等工作;主要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统一承担辖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委托,集中行使乡村集镇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农业、林业草原、文化旅游、宗教事务等领域的行政监督权和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执法信息报送;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稳定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司法、人民调解、治安联防、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禁毒、反邪教等工作;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力度,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访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对户籍或居住地在本辖区的刑满释放人员做好接受建档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重点帮教对象的衔接工作;负责本辖区健康乡建设工作。
(六)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主要负责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宣传贯彻相关政策方针;负责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服务、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等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评价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发展乡文化产业和旅游资源开发,研究相关政策、制定发展规划,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等工作。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动植物病虫害、疫情的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扶贫开发;负责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防汛抗旱、河湖管理等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做好森林防火;负责发展乡特色产业和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做好其他相关农业服务等工作。
(八)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工作;依照法定权限,做好本辖区的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