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信都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冬季),下午2.30-5.30(夏季) |
电话: | 0319—3080148 |
地址: | 邢台市信都区太行路领世城邦商务楼 |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的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区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编纂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邢台市信都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受区政府委托,代理由区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做好区政府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各乡镇(街道)管理司法所领导干部。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和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党的建设;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和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和指导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指导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管理。协助各乡镇(街道)管理司法所领导干部。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定本系统经费保障、财务管理、资产装备技术业务用房建设等方面制度和政策;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和省、市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和指导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预决算、财管理和政府采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机关和所属单位经济财务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指导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基层管理和社区矫正股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全区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区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三)普法依法治理股
承担全面依法治区理论和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编辑规范性文件汇编正式版本;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査工作;负责拟订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诀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全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四)公共法律服务股
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区律师工作。负责全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公证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区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组织开展全区公证机构、公证员年度考核。负责监督检全区司法鉴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区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负责全区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编制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负责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工作;负责对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
(五)法制工作管理股
负责规范性文件备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办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办理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办理区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承办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代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监督、指导全区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的统计分析、评价、问题建议和综合等事项负责区司法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间题,指导全区行政栽决工作;指导全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区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区司法局“放管服”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