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审计局
邱县审计局职责信息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
机构信息
地区: 邱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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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2:30-5:30(夏季)
电话: 0310-8358386
地址: 邯郸市邱县政务服务中心民生中心四楼
详细介绍

邱县审计局职责信息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审计监督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年度审计计划;制定审计内容的标准和规范;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政府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中共邱县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组织起草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被审计单位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本级政府投资和以县本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市审计局授权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会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党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审计。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政农业社保审计股、行政事业和投资审计股、法规审理和计算机审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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