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邱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
电话: | 0310-8362050 |
地址: | 邯郸市邱县政府市民中心112室 |
邱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划以及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国家《统计法》和省关于统计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统计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
(三)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根据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四)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经济、农业、人口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察、旅游、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劳动工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价格、城乡居民收入、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企业景气等全县性基本数据。
(七)组织全县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协调各部门统计资料的公布。
(八)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九)根据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与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指导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全县统计专项经费。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制定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主管副职孙志平
负责协调局机关行政、文秘和后勤服务工作,拟写统计局重要的统计工作文件和工作报告,重要统计资料的处理和保存,全县统计工作近、远期规划的制定及日常事务的传达和组织实施,研究和拟定全县统计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负责财务和档案文件管理,负责政务信息和统计调查分析研究工作,搞好后勤服务工作等。
(二)综合股
主管副职张庆录
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状况,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审核、管理统计数据的使用与公开;整理、编印全县国民经济统计年鉴和发布统计公报;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经济普查、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负责全县重点项目投资建设跟踪统计和考核工作;检查评估有关统计数据质量;指导本专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生产情况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瓜菜调查,进行农业产值计算和农业经济核算,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检查评估有关统计数据质量。
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进行统计分析;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和旅游等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人口、就业、劳动力、劳动工资的统计调查,负责人口普查、抽样调查和变动调查;组织实施社会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调查,开展科技综合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检查评估有关统计数据质量;指导本专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能源统计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全县能源企业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县能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调查统计数据,以及企业(单位)能源商品销售与库存的情况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能源统计数据,对有关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能源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与预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