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民政局
曲周县民政局(简称县民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加挂曲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民政、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
机构信息
地区: 曲周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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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30)
电话: 0310-8868058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光明街北段
详细介绍

曲周县民政局(简称县民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加挂曲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民政、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扶贫工作的集中统领导,县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 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和我县国民经济的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订全县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规划。

(二) 扶贫脱贫工作。组织落实国家、省、市扶贫开发规划,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贫困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全县贫困状况的统计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贫困退出工作;组织实施扶贫开发政策,责任、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提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意见建议;指导监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开发工作;负扶贫开发重大事项调查研究;负责扶贫开发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三) 负责全县民间组织的审批登记管理,承担涉外社团的调查审核和上报工作,指导各乡镇社团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社团的年检、注销、合并、核审工作,承担县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 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五) 指导全县乡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全县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负责全县乡镇村行政区域划分:负责审查乡镇、村的设立、撤销、驻地迁移及乡建镇的设立、升格的调研和申报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内乡、镇、村之间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承办村以上地名的命名、更名的甲报和审核工作,收集,整理更新地名资料。

(六) 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并监督实施全县残疾人就业和社会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制订全县社会福利生产发展规划,对全县社会福利生产企业进行指导和完观管理,贯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产业发展。

(七) 负责全县婚姻登记,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妇女权益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八) 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国家殡葬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定殡葬发展规划,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                    

(九) 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积极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十) 负责全县有奖募捐工作的计划、安排、日常管理、奖券发行和福利基金的管理、使用。

(十一) 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统计、审计工作,直到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一) 农业区划工作。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区域规划和农业区域资源综合规划;负责全县农业自然资源的依法综合管理;负责全县农业资源的调查、监测、分析和评价,研究建立全县农业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和分析全县农业资源的变化趋势,对接市农业区划工作。

(十三)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办县人大县政协建议提案事宜。

转变职能

县民政局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拟订全县民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机关文电、督查督办、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管理及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督促民政行业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负责工勤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下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职业技能鉴定、职称评定报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金县农业资源的调查。监测、分析和评价;领导临时的各工作任务。

(二) 扶贫开发和社会综合股

全面对接市扶开发办公室的各项工作,承担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抓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库建设;负责全县贫困识别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建档立卡和动态调整;负责拟订全县脱贫滚动计划和年度减贫计划;负责贫困退出、验收和问题整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信贷扶贫项目的计划拟订、政策指导和跟踪管理;指导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补助工作;指导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提升。实用技能培训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负责精准防贫工作。

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县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群建设等工作。

审批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开展临时救助,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和省、市、县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进行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与核对;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核查协调联动机制,研究制定具体的信息查询办法;负责城乡低保信访举报的受理及复核工作;协助开展城乡低保数据统计工作;对各乡镇低保核查认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域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干部培训工作。

负责全县街、路、巷、楼、院、门牌等地名标志设置及管理工作;做好地名标准化处理及管理;编修地名志书及地名档案管理;编印《曲周县标准地名图》;完成上级临时部署的各项志书、地名等方面的统计、上报工作。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全县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经营性公墓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处理全县殡葬事务。开展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全县火化证、骨灰安放证、婚姻登记证的发放和管理。

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精准扶贫帮扶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销售站点的市场管理。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志愿者服务规范和标准,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章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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