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曲周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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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30) |
电话: | 0310-8858002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公仆路19号 |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各部门、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各部门,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曲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来文办理。
(二)负责县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曲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县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曲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九)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政务信息(包括舆情信息)服务工作。
(十二)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县政府新闻宣传、舆情回应等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十四)办理县政府智库专家聘任手续。负责县政府智库专家的服务、协调、保障等日常工作。
(十五)对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围绕县政府确定的重要课题协作攻关。
(十六)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十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港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市外办外事、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性外事、港澳工作规定。
(十八)贯彻执行和协调推进全县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和部署,对全县外事工作履行综合归口管理职能。
(十九)承担我县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指导我县与港澳的交往。
(二十)承办县领导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县各领域对外交往。
(二十一)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统筹管理我县邀请外国人来华相关事宜。
(二十二)负责重要外宾邀请、报批工作,组织接待来访的党宾、国宾、政要等重要外宾及外国驻华外交人员。
(二十三)负责我县境外机构和公民领事保护协调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我县的涉外事务。
(二十四)办理来我县采访的外国记者相关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港澳记者来我县采访的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二十五)统筹协调全县友好城市工作,指导曲周县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
(二十六)完成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促进和加强金融业发展的建议,按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二十八)协调、配合中央驻邯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加强金融监管,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负责联系中央驻邯金融监管部门和驻邯金融机构,协调做好金融运行中涉及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工作。
(二十九)落实推进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及对外金融交流合作,协调引进金融机构,统筹协调全县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和发展。协调推进金融服务民生、金融人才队伍、金融生态环境、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三十)负责全县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拟定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落实省、市、县地方金融改革发展意见。组织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筹建、申报等前期工作。承担县属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改革发展工作,指导农村信用社改革。统筹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法治建设。
(三十一)负责拟订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牵头全县直接融资工作。
(三十二)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等地方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做好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严格准入管理,规范经营范围。统筹协调互联网金融、基金等金融业态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相关工作。
(三十三)承担县处非办综合组职责,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做好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三十四)协调组织全县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牵头做好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信息报告工作,推进地方科技金融发展,创新地方金融监管方式。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调查处理、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工作。
(三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秘书行政科
1.负责上呈下达、对外接待、会务组织等各项工作,及时办理各种事务。
2.负责机要文件、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公面、请示(报告)、群众来信来访等处置及登记归档工作。
3.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印信管理工作。
4.搞好服务工作,负责主要领导办公室、会议室的整理和卫生工作。
5.负责政府办机关党总支党务工作。
6.负责应急事件应对处理工作。
7.负责办公室财务管理及办公用品的采购供给保障。
8.负责办公室车辆管理、维护保养、派发登记、节日封存等工作。
9.负责综合协调县委外办和县政府外事办日常政务工作;
10.负责县领导公务出访保障工作;
11.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各乡镇外事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
12.负责年度重大外事事项的情况报告和协调落实;
13.负责秘书科经手的所有档案资料、工作记录的整理、留存、查阅工作。
14.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资料科
1.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县长讲话稿、县政府及县长重要综合材料的起草或组织撰写工作。
2.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编号。
3.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长碰头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
4.负责县政府上报材料的起草、审核和传输工作。
5.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6.负责本科室起草文稿的打印、承印工作。
7.负责本科室经手的所有档案资料、工作记录的整理、留存、查阅工作。
8.负责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9.负责及时编报全县重大紧急信息工作。
10.负责向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报送信息和专题报告,反映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情况。
11.负责起草、修改、打印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信息工作文稿。
12.负责调查研究,及时搜集、整理和掌握一些工作动态,为领导正确决策做好信息服务。
13.负责本科室经手的所有档案资料、工作记录的整理、留存、查阅工作。
14.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信息和电子政务科
1.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选择、提供、反馈工作。
2.负责定期编发下发《政务信息》,及时反映各部门、各乡镇特色、亮点工作。
3.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专题调研,并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政务信息工作。
4.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管理工作。
5.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系统政务工作网、电子政务交换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安全保密和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7.负责县政府所需数据的采集、处理和综合数据库建设。
8.负责县政府机关自动化网络及设备维护工作。
9.负责本科室经手的所有档案资料、工作记录的整理、留存、查阅工作。
10.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综合一至六科
1.负责县政府主管领导的讲话文稿、有关文件及其它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
2.负责主管领导批示文件和交办事项的协调、催办、反馈、督导落实工作。
3.负责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专业会议和主管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等会务安排工作。
4.负责分管工作的调研,及时掌握对口部门的工作动态,撰写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负责分管战线的信息反馈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上传下达,并做好重点工作和战线工作的周报、总结。
6.负责本科室经手的所有档案资料、工作记录的整理、留存、查阅工作。
7.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人事纪检科
1.负责县政府机关党组会议议题的收集和纪要的整理、送审、印发工作。
2.负责单位人事任免、调配录用、考核奖惩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
3.负责工资福利、社保、年金管理工作。
4.负责对机关人员的专业技术评聘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工作;负责机关人员工资确定、调整审批表及人员调动及退休手续存放整理等工作。
5.负责教育培训、个人事项报告等工作。
6.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干部人事数据统计工作。
7.负责出国政审、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8.负责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纪律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受理办公室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检举、控告和申诉案件,并就有关问题和案件开展初步核实、调查处理等工作。
10.负责本科室经手的所有档案资料、工作记录的整理、留存、查阅工作。
11.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提案和政务公开科
1.负责组织承办全国和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2.负责与政府有关承办部门联系,按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并协调督办。
3.负责人大、政协会议与县政府有关议题的准备、县长列席会议的安排以及审议意见的协调、督办与反馈。
4.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承办工作的考核和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6.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7.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或建议。
8.组织办理县政府政策解读有关事项。
9.承担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本科室经手的所有档案资料、工作记录的整理、留存、查阅工作。
11.负责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地方志科
1.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地方志工作。
2.负责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曲周县志》和《曲周年鉴》;承担《邯郸市志》、《邯郸年鉴》、《河北年鉴》及国家有关方志工作的供稿工作。
3.负责县方志馆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地情资料的管理、开发、利用工作。
4.负责本科室经手的所有档案资料、工作记录的整理、留存、查阅工作。
5.负责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