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广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0-17:30(春秋冬季);14:30-17:30(夏季) |
电话: | 0310-2526031,传真:0310-2526039 |
地址: | 邯郸市广平县勤政路县政府对面 |
广平县司法局,现位于广平县勤政路县政府对面,是科级局。
主要职责:
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县政府部门,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汇编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承担统筹推进广平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应诉;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各镇、各部门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司法所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镇司法所人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研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和指导司法行政工作调查研究;负责局工作信息、文秘、信访、统计、保密、保卫、档案、行政后勤管理等项工作。负责全系统通信信息技术网络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及各科室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组织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活动;负责指导全县公证工作;负责县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县司法局“放管服”有关工作。
(二)法制宣传教育科(县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
负责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指导各镇、各部门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基层工作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办公室、律师管理科)
指导、管理各镇司法所工作及有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各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和执照的年审注册工作;组织指导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负责辖区执业律师的年审注册审查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四)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中心
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县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协调、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对鉴定活动和司法鉴定人的职业资格及执业活动等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社区矫正管理科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计划及有关工作制度;监督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指导、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公益劳动等相关工作;指导、帮助、督促、检查本辖区的社区矫正工作;沟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完成上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计财装备科
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法律援助经费和基本建设的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中央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法律援助经费和基建投资的使用;编报局机关的预决算,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管理、工资、人事、统计、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七)法制科
负责县政府部门、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汇编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受理行政投诉,协调执法争议,开展层级监督,办理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和听证工作;负责各类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罚没许可证发放及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承办由县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落实执法责任;围绕县政府重大决策组织开展专家论证,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全县的行政调解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县理论和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仲裁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