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鸡泽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310-7522474 |
地址: | 邯郸市鸡泽县祖望大街205号 邮政编码:057350 |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规划,制定、修改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鸡泽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受县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
(七)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管理局机关、乡(镇)司法所及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