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鸡泽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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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310-7522244 |
地址: | 邯郸市鸡泽县人民东路189号政务服务中心邮政编码:057350 |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各部门、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各部门、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鸡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来文办理。负责县政府机关的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鸡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县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鸡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九)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政务信息(包括舆情信息)服务工作。
(十二)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县政府新闻宣传、舆情回应等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十四)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县政府内外宾接待、公务接待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配合中央驻县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加强金融监管,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协调引进金融机构,统筹协调全县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和发展。
(十七)负责全县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
(十八)负责拟订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
(十九)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等地方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做好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严格准入管理,规范经营范围。统筹协调互联网金融、基金等金融业态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相关工作。
(二十)承担县处非办综合组职责,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协调组织全县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
(二十一)负责研究拟定县行政服务中心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在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方面为县政府领导提供保障服务。
(二十二)负责县行政服务中心各单位的办公用房的配置、修缮、通信保障、安全保卫及水、电、暖、卫生、绿化、环境秩序、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十三)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十四)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以及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十五)对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围绕县政府确定的重要课题协作攻关。
(二十六)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二十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港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市外办外事、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性外事、港澳工作规定。
(二十八)贯彻执行和协调推进全县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和部署,对全县外事工作履行综合归口管理职能。
(二十九)承担我县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指导我县与港澳的交往。
(三十)承办县领导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县各领域对外交往。
(三十一)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统筹管理我县邀请外国人来华相关事宜。
(三十二)负责重要外宾邀请、报批工作,组织接待来访的党宾、国宾、政要等重要外宾及外国驻华外交人员。
(三十三)负责我县境外机构和公民领事保护协调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我县的涉外事务。
(三十四)办理来我县采访的外国记者相关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港澳记者来我县采访的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三十五)完成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六)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负责制定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县公务用车的信息化、标准化管理。
(三十七)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及县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十八)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一科
为县政府领导政务工作提供服务,承担县政府重要文稿和县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稿起草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公文规范的指导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等会议纪要的整理、送审、印发。负责县政府办公室部分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选择、提供、反馈工作。编发信息刊物。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专题调研。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政务信息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二科
为县政府领导政务工作提供服务,承担文稿起草、调查研究、有关公务活动组织协调、批件和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反馈等工作。协同县政府新闻办公室统筹协调县政府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办省、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重大舆情处置事项,协同县有关部门办理处置全县政府系统政务舆情。负责综合协调县委外办和县政府外事办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县领导公务出访保障工作。承办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负责我县涉外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代表机构在我县开展活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金融监督科
负责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承担地方金融监管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负责联系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租赁、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配合中央、省驻县金融监管部门贯彻执行金融政策。负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负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统筹协调各类金融机构有序对接全县产业发展项目和实体企业,做好融资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协调推进金融扶贫、普惠金融等服务民生工作,以及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信用体系建设。负责金融对外合作交流,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筹建、申报等前期工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工作。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互联网金融等金融业态的市场准入管理,促进规范有序发展。牵头全县金融风险的排查、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化解以及信息上报等工作。配合中央、省驻县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处置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金融案件,处理地方金融突发和重大事件。承担处非办综合组职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县政府重要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对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鸡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围绕县政府确定的重要课题协作攻关。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秘书科
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负责重要紧急情况的信息接报及领导批示的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与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的沟通联系。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承接各类文电的收文审核和运转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机要通信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印鉴的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政务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等议题的收集。办理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与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协助做好县政府领导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任免、调配录用、考核奖惩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负责工资福利、社保、年金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培训、个人事项报告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干部人事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出国政审、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主任工作例会的组织、办理、落实工作。围绕县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县政府办公室内部各处室工作开展情况。抓好县政府办公室年度工作要点的立项、分解和落实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业务指导。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督查室(对外称鸡泽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简称县政府督查室)
负责省、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政府《政府工作报告》涉及鸡泽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承办县委交办的涉及县政府系统落实事项的督办反馈。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县政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县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反馈。组织开展县政府重大专项督查。协调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督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党务科(信息和政务公开科)
负责县政府机关党组会议议题的收集和纪要的整理、送审、印发工作。协助县政府党组和县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党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计划生育、机关宣传教育以及意识形态方面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党务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等。组织草拟党务综合性报告,审核以政府党组、政府机关党组、政府办党支部等名义发布的文件。协助做好党的组织、宣传、纪检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规章制度的督查落实。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或建议。组织办理县政府政策解读有关事项。组织承办全国和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人大议案和政协建议案的协调、督办。负责人大、政协会议与县政府有关议题的准备、县长列席会议的安排以及审议意见的协调、督办与反馈。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承办工作的考核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安全保密和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电子公务网络资源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组织协调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县政府所需数据的采集、处理和综合数据库建设。负责组织使用县级政府系统机关电子政务财政专项资金及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办公网络及设备维护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