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教育体育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声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体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县教育系统...
机构信息
地区: 淮滨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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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电话: 0376-7771103
地址: 淮滨县淮河大道教育园区;邮政编码:464400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声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体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县教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教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三)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 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推进全县公共体育、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及学生资助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全县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

(七)负责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八)拟订全县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考试政策;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工作和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十)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资格制度实施;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 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育体育的表彰奖励。

(十一)管理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全县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十三)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四)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项目布局;负责县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十五)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全县教育体育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和承办体育竞赛。

(十七)贯彻落实上级体育产业政策,规范体育产业发展,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监督管理程序,促进体育市场发展,指导监督体育彩票的销售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远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督办查办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二)人事股(离退休干部工作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教师定期注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组织中小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高中以下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 全县师范类毕业生档案转递、就业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县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秘书股。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准备领导小组会议材料;对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落实、督促检查;对领导小组部署事项,编发信息、决策参考和简报;同相关机构进行统筹协调;研究处理领导小组秘书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四)发展规划股。负责研究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基础教育及学前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中小学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教育体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县本级基本建设项目及有关教育体育基建投资。

(五)财务股(内部审计室)。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和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有关教育体育 经费;负责学校等所属单位财务监管工作;编制机关和所属单位教育体育经费的预算、决算;督促教育经费“三个增长” 的贯彻落实;协助做好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推进学校后勤工作的改革,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六)基础教育股。承担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负责落实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做好中小学教材教辅的使用管理;推进基础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组织初中阶段毕业招生考试及普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抽测;对中小学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估;组织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安排中小学校德育、班主任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校外教育和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指导基础教育信息化、图书馆、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

(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民办教育股)。统筹管理全县职业教育(包括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与成人教育(包括终身教育、社区教育、成人中高等函授教育、乡镇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中等教育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制定全县中等教育招生计划;指导职业教育、 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招生、学籍管理、毕业生审批及颁证工作;指导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开展校企合作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协助做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戒范性文件,指导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教师培训和引资办学工作;负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学前教育工作。

(八)教师教育股。指导全县教师教育和幼儿师范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参与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负责特岗教师的计划申请、招聘及管理工作。

(九)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群众体育股、竞技体育股、青少年体育股)。统筹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国防和劳动教育工作;拟订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协调学校组团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重大体育竞 赛和艺术活动;指导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十)法制教育安全股。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法治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防范、 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防溺水、校园欺凌、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十一)教育督导办公室。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县督导工作;承担上级教育督导相关协调工作; 组织实施对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旳督导评估、检查验收、 质量监测等工作,开展督学培训。

(十二)党风行风建设工作办公室(思想政治工作股)。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风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党建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课建设,规划并指导全县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关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组织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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