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固始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冬季 8:00-12:00 14:30-17:30 |
电话: | 0376--6770016 |
地址: | 固始县成功大道东段上海公馆对面 |
固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承担有关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县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七)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全县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组织指导开展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县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市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固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宣传教育股、退役安置股(就业创业股)、双拥褒扬股(服务管理股)、优抚救助股。
李银刚(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 局营商环境工作。
彭元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宣传教育、退役安置及服务中心、军休所,承担信访稳定、就业创业、安全生产、平安法治等工作。临时负责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专班工作。负责六城联创、生态环境、金融安全、乡村振兴等工作。对口联系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 政府办、政协办及蓼城街道、东关街道(筹建处)、三河尖镇、丰港乡、徐集乡、蒋集镇、陈集镇、分水亭镇、泉河铺镇、张广庙镇、往流镇、李店镇、观堂乡、杨集乡、胡族铺 镇、汪棚镇、草庙集乡、马堽集乡退役军人工作。
许东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办公室、优待 抚恤、双拥褒扬,承担系统党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群团工作、信息档案、文明创建、组织人事、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工作,协助局长负责机关财务。对口联系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人大办、人武部及番 城街道、阳关街道(筹建处)、秀水街道、南湖街道(筹建 处)、张老埠乡、郭陆滩镇、方集镇、赵岗乡、段集镇、武 庙集镇、祖师庙镇、陈淋子镇、黎集镇、南大桥乡、柳树店 乡、沙河铺镇、石佛店镇、洪埠乡退役军人工作。
罗昌红(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副局长彭元红同志工作。 牵头信息采集、人居环境、就业创业公益组织、支部联建等工作。
李 强(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副局长许东松同志工作。牵头机关党建、机要保密、节能减排、基层减负工作。